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0年7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并于2010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点5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2010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2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下午15:00 至2010年7月2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晓光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18号厦门翔鹭国际大酒店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名,代表股份总数145,873,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7.164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45,7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12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93,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30%。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45,81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599%;反对5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39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45,80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554%;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443%;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合兴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45,80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554%;反对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413%;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3%;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合兴向合兴包装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45,8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12%;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5%;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3%;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合兴向合兴包装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45,8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12%;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5%;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
备查文件: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