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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8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粤富华 公告编号:2010-033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8月13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九洲大道1146号海珠大厦4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欧辉生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86,596,921股,占公司总股本25.1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企业烽火富华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6,596,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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