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0-02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在宁夏沙湖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创奇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0年8月17日《证券时报》公司2010-027号公告。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选举李彬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2010年8月13日至2011年4月17日。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8月17日《证券时报》公司2010-02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7日
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会计政策的运用均符合新的会计准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反映了东方钽业201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刘景伟、高德柱、刘永祥三位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查了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除按照股东大会审批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在通过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刘景伟、高德柱、刘永祥
2010年8月17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0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书
公司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10年8月13日在宁夏沙湖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五名监事在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成员签字:丁建林、马晓明、陈福龙、
聂全新、马跃忠
2010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0-02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拓展公司的产业链,实现强强联合,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公司"、"本公司")与北京大学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东方超导")。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其它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名称:北京大学
投资主体地址:北京市颐和园路5号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周其凤
主营业务:教育、科研
三、 拟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宁夏东方超导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东方钽业以现金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北京大学以技术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四、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背景
加速器是很多大科学工程如对撞机、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散裂中子源、加速器驱动洁净核能系统以及放射性核素物理研究装置等的主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发展,射频超导加速器由于具有低损耗、强流和高稳定性等突出优点已经成为未来加速器技术发展的主流。
射频超导加速器的核心部件是射频超导加速器腔,通常由高品质纯铌材料制成。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掌握了超导加速腔的制造技术。北京大学经过多年研究,也已基本掌握了超导腔制造的核心技术。由本公司和北京大学共同研制的超导腔铌材材料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授权,用其制造的部分超导腔的加速性能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得到了国际同行的公认。
为使这一代表一个国家自然科学领域前沿研发水平标志之一的超导加速腔尽快拥有工业化生产能力,经公司与北京大学充分协商,决定成立宁夏东方超导有限责任公司,以充分发挥本公司在超导腔用高纯铌材方面的研制优势和北京大学在超导腔研究以及超导腔加工制造方面等的优势,共同打造我国在射频超导技术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基地。
五、 投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射频超导加速腔用高纯铌材及超导腔不但具有极高的科学和技术研究价值,同样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前景,据测算,仅一个直线对撞机对超导腔的需求就超过了17000只,成品超导铌材的用量就超过了500吨,毛利率达到40%左右。由此看出超导铌材应用市场的巨大广阔前景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公司所生产的高品质铌材已成功打入国际市场,相信与北京大学合资设立公司后将会产生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该项投资成功,可以培育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该项投资也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采取相应的各种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0-030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在宁夏沙湖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丁建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