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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8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陈继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忠宝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5 董事会报告

  5.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国内开始实施经济紧缩的宏观调控政策,给企业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冲击。公司着力创新经营模式,积极推动转型升级,实现了健康良性发展。1-6月份,公司累计完成营业收入139.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53%;实现利润总额4.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80%。

  1、汽车销售与服务业务:加快实施"一牌两网、三级集成、四方联同、数字化、连锁化"的商业模式,促进了汽车业务的持续发展,上半年汽车销售实物量71311辆,同比增长27.9%;实现销售收入91.94亿元,同比增长33.7%。公司加强后服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建设,通过提高后服务四大平台专业水平,整合汽车主业各项资源,形成对前网业绩的有效支撑,上半年,平均后服务吸收率达到77.3%,比上年提高7.5个百分点。

  2、地产业务:紧缩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公司通过深入分析当地区域市场刚性需求,以精准的项目定位、积极的营销策略、过硬的产品品质,实现了良好的销售业绩,上半年完成合同销售金额12.63亿元,同比增长11.38%。2010年3月,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获得杭州石祥路项目,增强了地产业务发展的后劲。富阳项目成功引入希尔顿酒店集团,向持有酒店的盈利模式迈出第一步,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富阳项目的品牌效应。

  3、贸易业务:面对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公司研究制定了"拓展网络、激发存量;狠抓资源,拓展增量"的贸易业务经营方针,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引导作用,加大新兴国家市场、新产品的拓展力度,保持了贸易业务的持续增长,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39.45亿元,同比增长45.73%。

  4、期货业务:上半年期货经纪业务收入1.35亿元,同比减少7.45%,主要系本期转让了大地期货公司的控股权,公司仅合并1-3月的数据。公司加快营业网点布局,南京营业部和酒泉营业部申办工作顺利完成,并积极推进上虞营业部和合肥营业部的筹建申请工作。

  5、投资业务:积极加强对资本市场的分析研究工作,抓住资本市场好转的机会,根据公司的战略部署,积极变现金融资产,上半年实现投资收益9009.82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17.88万元。

  5.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7.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7.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8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5亿元人民币,中大地产的注册资本将由3亿元增加至8亿元,本期已增资完毕。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3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本公司于《2009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物产元通")与日照中瑞物产有限公司("日照中瑞")镍矿拍卖纠纷一案。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日商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法院判决:1、撤销日照中瑞与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撤销日照中瑞与物产元通签订的《镍矿砂销售协议》;2、物产元通返还日照中瑞货款30,151,109.40元,日照中瑞同时将涉案镍矿砂43,697.26吨返还物产元通;3、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返还日照中瑞拍卖佣金150,756元物产元通;4、物产元通承担507,940.13元案件受理费及司法鉴定费。物产元通于上诉期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物产元通已于2009年度对本起案件的预计损失计提了预计损失23,391,305.81元。因此,本起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截止2010年6月30日,宁波元通机电有两项诉讼尚未了结,诉讼标的金额合计2,200万元,分别为:(1)宁波元通机电诉浙江新盈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1,200万元,目前宁波元通机电已胜诉,处于申请执行中;(2)宁波元通机电诉浙江新盈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诉讼标的1,000万元,目前宁波元通机电已胜诉,处于申请执行中。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下转D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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