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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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完全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股东对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曲思秋等25名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②前述承诺期满之日起算48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其他60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法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承诺:(1)作为控股股东的人和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前述承诺期满之日起算48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华运环保、福锐科技和新惠鲁自动化均分别承诺:其分别持有的200万股、150万股和50万股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
2、新老股东共享未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3、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特别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中国对成品油及石化产品需求的强劲增长,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化集团、中海油、中国中化集团、中国大唐集团、神华集团等行业巨头加大石油化工、煤制油以及煤化工产业的投资,为相关技术服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主要服务于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从事以炼油化工项目为主的工程设计和总承包业务,尤其在硫磺回收等环保装置上技术先进、业绩突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凭借自主开发的无在线炉硫磺回收工艺技术,成为国内设计硫磺回收装置数量最多的工程公司。
但行业内其他企业为谋求自身发展,同本公司一样,亦在不断地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市场。同时本公司也面临国际竞争对手的强大竞争压力。国际竞争对手以煤化工业务作为进入国内市场的重要切入点,因此煤化工硫磺回收业务竞争非常激烈。目前,本公司的国际竞争对手主要采取向国内转让硫磺回收工艺包和关键设备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国际竞争对手还将通过在中国设立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或者并购国内勘察设计企业等方式直接参与国内市场,未来的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2)客户集中度风险
本公司客户主要是石化、煤化工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随着公司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公司业务呈快速增长势头,特别是近年来公司总承包业务发展较为迅速。自2006年起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累计承揽、实施15项,累计完工8项、累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3.7亿元,累计签订合同金额超过10.13亿元。但由于融资渠道单一,受资金实力限制,同时石化行业工程具有投资额大的特点,公司一般在特定年度内承揽和实施的总承包项目具有数量少、单个合同金额大的特点。
我国能源行业体制决定石油化工、煤化工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油集团、神华集团、中国中化集团、中国大唐集团等国家大型集团,导致公司业务也主要集中在上述集团成员企业。
公司从事工程设计、总承包业务,业务性质决定了公司每年业务来源于资质范围内的新建、改建项目。国家的能源行业特点决定了这些项目集中在中国石化集团等前述国家大型集团。公司需凭借自身业务经验和实力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这些项目,因此公司客户集中度在性质上与一般生产性企业对客户的依赖有所不同。
通过数年的努力开拓,公司对中国石化集团成员企业的收入占比已从2007年的57.04%下降为2010年1~6月的45.34%。公司将在保证服务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煤化工市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高本公司总承包业务的承揽和运营能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尽可能降低客户集中度,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3)公司净利润持续增长但营业收入存在波动风险
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2007~2009年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57,040,318.07元、61,070,980.73元和67,227,338.26元,保持持续增长。2007~2009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5,223,188.66元、30,095,957.38元和36,798,897.24元,亦保持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79%。2010年上半年毛利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34,684,455.10元和21,065,173.59元,同比增加14.51%和17.42%。从营业毛利构成看,公司2007年利润主要来源于设计业务,随着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迅速发展,工程总承包对利润贡献度大幅提高,2009年来自这两块业务的营业毛利约各占半壁江山,2010年1~6月设计业务对利润贡献占比提高。就设计业务而言,公司每年完成的设计项目数量较多,业务较饱和,设计业务收入及其营业毛利较为稳定。就工程总承包而言,报告期来自总承包业务的毛利额分别为12,311,142.56元、33,731,807.35元、32,162,960.36元和7,691,865.33元,2008年较2007年有大幅度增长,2009年、2010年1~6月同比略有下降;但因业务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范围和结算模式不同导致总承包项目间毛利率差异较大,对应的业务收入也会有较大差异,导致公司收入年度间存在波动。2007年~201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5,612,503.04元、197,237,267.76元、146,847,741.64元和71,775,679.76元,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分别为34,399,713.61元、151,797,805.45元和84,775,049.64元30,295,734.16元;主营业务收入存在波动,2008年较2007年增长109%;2009年较2008年下降25.55%,2010年1~6月同比增加12.39%,波动主要源于总承包业务。这主要是由于融资渠道单一,受资金实力限制,公司一般在特定年度内承揽、实施的总承包项目数量较少,导致公司收入受某一单个项目的影响较大。2009年以来,部分总承包项目因业主考虑增值税抵扣,设备采购采取代购、委托采购、三方协议或承包商提供采购服务但采购协议由业主直接与供应商签署等不同方式,使得采购金额不纳入公司收入和成本核算,只确认采购服务费或节约分成收入。如神华包头煤制烯烃硫磺回收装置总承包项目采取代购设备方式,代购设备款只作为代收代付处理,未纳入公司收入、成本核算,公司仅确认采购服务费收入;又如,中化泉州28万吨/年硫磺回收项目总承包项目的设备采购采取三方协议方式,设备采购款未纳入公司收入、成本核算,公司按采购节约分成部分收取采购服务费;再如,液化气及丙烯罐区安全隐患治理总承包项目的结算总价款包含合同价款4631万元和采购节约分成,采购服务亦仅按采购节约部分按比例分成。另外公司总承包业务的客户主要为石化、煤化工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项目一般为国家大型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额较大,项目建设期和工程实施进度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加快或延滞,也直接影响公司总承包业务的业绩。
从公司签订的设计、咨询合同或前期洽谈的项目情况来看,公司有较丰富的项目储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承包业务承揽和运营能力将得到提高,同时运作多个大型总承包项目的实力将得到增强,未来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规模将持续快速增长,将减小公司的营业收入波动性。
(4)运营资金不足引致的风险
工程总承包业务逐渐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该项业务对运营资金要求很高。在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过程中,一方面,充足的资金储备是公司成功获得总承包项目的必备条件;另一方面,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投标、中标、履约、开工、完工阶段均对资金有较大的需求。
公司依靠自有的技术和品牌优势,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设计和总承包服务。这种业务模式使得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并不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和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组成,上述资产结构导致公司可抵押贷款的资产较少,融资能力不足,限制了公司的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1,405.97万元,净资产14,899.05万元,而目前公司承接的最大合同金额达52,514.35万元。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剧,从而限制公司业务拓展的速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得不放弃毛利率较低的总承包项目,以维持毛利率较高的总承包项目。因此公司存在运营资金不足导致业务规模不能快速增长的风险。
(5)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发与应用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有能力承接和运营更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由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具有单个合同金额较大、项目建设期较长和工程实施进度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延滞的特点,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工程款的总体规模将会相应增加。虽然公司目前对于工程款的回笼采取了“事前评估、事中控制监督和事后催讨”的回收政策,在客户选择、责任制考核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仍存在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出现的应收工程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在用于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发与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这些资金将用于公司已签署项目的运营和后继项目的承揽和运营。虽然公司目前有较为成熟的技术经验和市场经验以及充足的项目储备,但在扩大公司总承包规模上仍然受到市场竞争风险、技术风险等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和包括软件在内的无形资产合计4,855万元,每年新增的折旧及摊销费用合计约为186万元,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公司净利润指标产生压力。又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产生直接效益或间接效益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项目完成后的一段时间内,对公司净利润水平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虽然公司具有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成熟经验、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充足的项目储备,但受工程总承包业务性质和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存在项目承揽、施工等方面的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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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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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股本总额3,000万元。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7030028123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行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2007年11月9日,根据股东会决议,三维有限公司股东人和投资和曲思秋等25名自然人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三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07年12月17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工程”)(筹)召开创立大会,决议通过以三维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0,735,703.08元折为30,000,000股,其中:3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股本),其余735,703.08元作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整体变更为三维工程。三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相关资产的权属证明变更手续已经完成,由发行人独立建账管理。本次出资业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7]第A-111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证。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总股本为49,644,056股,本次拟公开发行16,600,000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5.06%。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的安排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重大事项提示”。
2、发起人股东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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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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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股东曲思秋、高勇、王春江、王成富、邵世系人和投资董事;谷元明、何智灵、周葆红系人和投资监事;总经理为邱忠英,邱忠英与本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李祥玉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发行人主要服务于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从事以炼油化工项目为主的工程设计和总承包业务,主营业务服务的具体行业主要集中于炼油、油品储运、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等领域。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等相关业务资质。公司先后完成200多套硫磺回收、常减压、催化裂化、加氢、延迟焦化等各类装置的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
发行人自主研发的无在线炉硫磺回收工艺技术已经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认定为2008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A类), 并通过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专有技术认定(中石化勘设协字[2010]134号)。公司累计承担设计、总承包硫磺回收装置78套,是国内设计硫磺回收装置数量最多的工程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展较快,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该项业务收入占公司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98%,76.96%和57.73%。同时,硫磺回收工程设计与总承包的业务比例也稳步提高,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该项业务收入占公司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73%、80.30%和72.79%。
公司所设计和总承包的项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及泰国、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公司客户主要为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油集团、神华集团、中国中化集团、中国化工集团、中海油、中国大唐集团等国家大型石油化工集团、煤化工集团及地方炼油企业等。近年来随着业务发展,特别是公司硫磺回收业务优势带动客户群体不断扩张,公司对神华集团、中国中化集团、中国化工集团等炼油化工企业及煤化工企业业务比例不断提高。
2、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发行人在国内承揽项目时一般采取投标的方式;在国外项目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与国内知名的大工程公司和专业对外经贸公司合作的方式进行项目承揽,充分发挥合作方的渠道资源等优势。公司的营销工作主要包括项目信息的获取、对项目的评价审议和组织投标三个环节。
3、所需主要原材料
发行人所从事的工程设计、咨询业务主要依赖各类技术人才,因而该项业务的成本主要是人工成本。
发行人从事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工程设备、工程材料的采购,且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种类、品种众多,不同的总承包合同对材料采购有不同的约定,即由承包商全部采购或部分采购。发行人在对设备、工程物资的采购以及施工分包的定价方面,均采用向设备供应商和施工分包商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以此获得比较好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有利的价格。
4、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从事以炼油化工项目为主的工程设计和总承包,在硫磺回收工程设计及总承包业务方面,拥有国产化的大型硫磺回收技术,是国内设计硫磺回收装置数量最多的工程公司。在石化硫磺回收行业,公司自主研发的无在线炉硫磺回收技术凭借其技术、服务和价格优势,已经可以完全替代进口技术,公司取得了很好的业绩。但同时公司也面临国际竞争对手的强大竞争压力,在煤化工行业,由于主要工艺装置和技术依赖进口,其中的硫磺回收业务在前几年也很大程度上由国外公司垄断。近几年公司加大了煤化工硫磺回收市场的开发力度,凭借技术、价格、服务优势,已经逐步进入了煤化工行业。
目前,本公司的国际竞争对手主要采取向国内转让硫磺回收技术、工艺包和关键设备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与本公司的竞争也主要体现在技术竞争上。行业内主要国外竞争者为荷兰Jacobs公司以及意大利Technip KTI S.P.A.,他们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中国从事硫磺回收技术工艺包以及设备转让的业务。
发行人服务的行业主要是石化行业,石化行业的设计院基本分成三个梯队:一是目前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油集团等所属的大型综合设计院,在建设部每年勘察设计企业的排名中都在100名之内;二是各石化企业内的行业甲级设计院,主要是为所在的大型石化企业服务,同时发挥自己技术特长,走向市场承接工程,近几年中国石化集团所属此类设计院相继改制分流,变成股份制企业。发行人属于该梯队,但有自己的拳头业务,在细分市场具有独特优势;三是石化行业单项甲级或乙级资质以下的设计院,一般规模较小、实力较弱。
在非硫磺回收市场,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第二梯队的设计院,但这个梯队的设计院,一般缺乏特色业务,主要是为原所在企业提供常规的石化业务服务。
发行人在硫磺回收设计及总承包业务方面的国内竞争者主要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公司采用的是自主研发的无在线炉硫磺回收工艺技术,而国内竞争者主要依靠向国外公司购买工艺包等方式获得关键技术。
公司先后完成200多套硫磺回收、常减压、催化裂化、加氢、延迟焦化等各类装置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自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硫磺回收技术的研究与设计工作,累计承担设计、总承包硫磺回收装置78套,是国内设计硫磺回收装置数量最多的工程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设计了32套硫磺回收装置应用于石化行业。本公司在巩固石化硫磺回收业务市场的同时,还利用技术、人才优势,积极参与新兴的煤化工行业的硫磺回收市场竞争,打破了国外技术的垄断,且影响力越来越大,共设计了11套硫磺回收装置应用于煤化工行业,企业品牌的影响力日益扩大。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1、商标
公司现拥有■图形商标1项,已领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第4564684号《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类别为第42类。核定服务项目为:技术项目研究;工程;工程绘图;环境保护咨询;城市规划;土地测量;化学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咨询;计算机软件设计。注册有效期限为200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13日。
2、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共有3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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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房地权市字第20087690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087691号两个权证为房地合一权证,该权证项下的土地价值已经计入发行人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中。
3、专利与专有技术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专利20项,另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申请10项(含8项已经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的发明专利)。
(1)发行人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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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正在申请的专利清单
①发行人正在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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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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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有技术
截至目前,公司共有三项专有技术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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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拥有的资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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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1、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人和投资、实际控制人曲思秋均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了《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函》,承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2、关联交易
(1)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人和投资,持有公司15,548,85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1.33%。实际控制人为曲思秋先生,曲思秋直接持有本公司2,255,061股股份,通过人和投资间接控制本公司15,548,857股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35.87%。
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曾持有山东赛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安科技”)30%的股权,后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于2008年3月将持有的赛安科技30%的股权进行了转让。
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共11人,包括曲思秋、李祥玉、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邵世、马国华、周业安、潘爱玲和郝郑平(其中马国华、周业安、潘爱玲、郝郑平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共3人,分别为谷元明、何智灵和郭福泉;曲思秋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祥玉、孙波为副总经理,高勇为董事会秘书,王文旭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林彩虹为总工程师。
④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和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人和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关联方。人和投资董事为曲思秋、王春江、邵世、王成富、高勇,监事为谷元明、周葆红、何智灵,总经理为邱忠英。人和投资总经理邱忠英与本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李祥玉为夫妻关系。
(2)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仅与关联方赛安科技发生过一次偶发性关联交易。2007年9月24日,公司与赛安科技签订了《汽油自动调和设施改造DCS系统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由赛安科技提供DCS系统制造、组态、安装、调试、培训及旧有系统的拆除,公司向赛安科技支付合同价款合计16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采用招投标方式定价。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上述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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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1、控股股东
人和投资系由曲思秋等25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取得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70300281220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曲思秋,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
人和投资经营范围为对石油化工业、煤炭业、医药业、建筑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电力业、冶金业、钢铁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两项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相关业务)。
2、实际控制人
曲思秋直接持有本公司2,255,061股股份,通过人和投资间接控制本公司15,548,857股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35.87%,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曲思秋,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注册会员(PMI Member)、注册项目管理专家(PMP)。1985年9月至1995年2月任胜炼设计院油品储运设计专业室主任、工程师;1995年2月至1996年12月,任胜炼设计院副院长;1996年12月至2001年4月,任胜炼设计院院长;2001年4月至2003年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厂副总工程师兼设计院院长;2003年至2004年4月,任齐鲁石化炼油实业部副总工程师兼设计院院长;2004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三维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九)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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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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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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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A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