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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8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0-01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18日13:30在中国建材大厦十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董事张乃岭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陈雨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现决定于2010年9月6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0-01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8月18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建材大厦十六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0-0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9月6日14: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 截至2010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国建材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公司办公楼5层517室

  4、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马云红

  联系电话: 010-82981786

  传 真: 010-82982834

  电子邮件: myh@bnbm.com.cn

  2.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

  附件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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