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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本公司持有的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部分现金投资参与发起设立"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预计持股比例为18.31%。
由于其它发起人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尚需明确,有关本项投资的详细内容,公司将在相关关系界定后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责任与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提示。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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