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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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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中的释义适用于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宁恩、杨青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本公司股东香港爱普尔、本公司管理层持股公司盛阳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雍和投资、东元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金根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崔洪艺、沈明亮、杨志红、叶雨注、张坤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09年11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9年11月28日召开的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股票发行之日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核心专利诉讼事项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电热水壶和温控器,其中温控器系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温控器的技术起源于英国,其中防干烧是温控器保障电热水壶安全性的核心功能之一。STRIX公司是该行业的技术领先者,分别就防干烧技术申请了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专利。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亦成功开发了具备防干烧功能的温控器产品,并于2003年申请了ZL03231327.6号专利。
2004年10月,STRIX公司以宁波圣利达销售的温控器的技术构成全面覆盖其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专利为由,同时分别向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经过四年的多轮诉讼,2008年11月,应STRIX公司的要求,双方就上述专利纠纷事宜进行了和解,签订了《调解协议》。2008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上述《调解协议》,出具(2008)民提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依据该调解协议和调解书,STRIX公司许可宁波圣利达包括圣莱达有限,使用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和ZL200310124536.6号专利,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许可备案手续,许可期间直至前述专利失效为止。STRIX公司同时承诺,在任何地域内,都不会依据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和ZL200310124536.6号专利以及其它同族专利,针对宁波圣利达包括圣莱达有限进行投诉或者诉讼。
2010年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对上述专利许可事宜进行了备案登记;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使用自有专利技术生产温控器产品,上述《调解协议》签订后,亦未因防干烧专利事项发生任何纠纷。
四、风险因素
(一)核心技术专利到期风险
温控器和电热水壶系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其中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防干烧是温控器保障电热水壶安全性的核心功能之一。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先后成功开发了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防干烧技术,并分别申请了ZL03231327.6号、ZL200520134560.2号、ZL200720107251.5号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温控器产品均使用上述专利进行生产。发行第一代防干烧技术专利将于2013年5月到期,第二代、第三代防干烧技术专利亦将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7年3月到期。
上述专利到期后,其他竞争对手亦可合法使用上述专利技术生产具备防干烧功能的温控器产品,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存在核心技术专利到期风险。
(二)重点销售客户变动风险
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81%、39.93%、33.66%和35.52%。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2008年新增前十大客户两名,分别为Daedong F&D Co.LTD和SANDWELL CORPATION;2009年新增前十大客户六名,分别为广东美的精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Arzum Dis Ticaret ve Pazarlama A.S.、宁波亚虎进出口有限公司、广州市兆利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超然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新增前十大客户四名,分别为Sanda King Industries Ltd.、Texton Corporation Ilc、A-tavola Commerce Limited和Saturn Holding。
2007年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中Supreme(HK)Enterprises Ltd和ALLPOWER INDUSTRIAL LIMITED,共两名客户;2008年前十大客户中Texton corporation llc、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雪特朗电器有限公司、FAST.CR.A.S.、SANDWELL CORPATION及Daedong F&D Co.LTD,共六名客户的销售额未进入次年的前十名,且销售额均有所下降;2009年前十大客户中的九阳股份有限公司、Arzum Dis Ticaret ve Pazarlama A.S.、宁波亚虎进出口有限公司和Apollo Electronices SP.Z.O.O未进入2010年上半年的前十大客户。此外,公司向前十大客户之一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的销售额分别为1,247.53万元、1,655.56万元、789.12万元,波动较大。
虽然上述客户一直持续地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且前十大客户销售占比亦有所下降,但报告期内部分重点销售客户销售额的下降将给公司的市场开拓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存在重点销售客户变动风险。
(三)产品单一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温控器和电热水壶整机,温控器系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报告期内,温控器和电热水壶两大产品系列的生产、销售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温控器和电热水壶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14,088.78万元、15,315.40万元、15,055.91万元和10,272.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31%、99.85%、96.91%和96.15%。
与电暖水瓶、饮水机、电茶壶等传统水加热生活电器相比,电热水壶具备了安全、快速、便捷等诸多优点,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如若电热水壶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产品单一风险。
(四)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风险
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其质量好坏直接决定了电热水壶的质量,因此温控器的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直接决定了电热水壶质量和功能的升级。
在强调生活质量的现代社会,人们对生活舒适度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电热水壶的追求更多体现在产品的外观、功能设计上;同时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追求更贴近生活、更为人性化、智能化的多功能电热水壶产品。
由于电热水壶属于快速消费品,产品技术升级、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本公司作为温控器及电热水壶整机的生产企业,如不重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则难以提升并维持原有的市场份额。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杨宁恩和杨青父女二人,本次发行前,杨宁恩、杨青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发行前69.69%的股份。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杨宁恩、杨青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降为52.26%,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本公司通过采取制订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成立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引入经营管理骨干人才成为股东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实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做出对其有利,但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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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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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前身圣莱达有限成立于2004 年3月11日,发行人系经宁波市外经贸局2009年3月18日《关于同意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外经贸资管函[2009]148号)批准,由圣莱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圣莱达有限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2,302,178.12元人民币,按照1:0.74的比例折为股份53,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整体变更设立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于2009年3月31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3302004000117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3,600,000元,经营范围为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圣利达科技”)、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作为出资,整体变更设立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72,302,178.12元,按照1:0.74的比例折为股份53,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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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宁恩、杨青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本公司股东香港爱普尔、本公司管理层持股公司盛阳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雍和投资、东元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金根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崔洪艺、沈明亮、杨志红、叶雨注、张坤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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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发行人发行前共有5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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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无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
5、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香港爱普尔持有本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的股份比例为33.33%,该公司注册于香港。此部分外资股份经宁波市外经贸局以甬外经贸资管函[2009]148号文批准。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5名股东,其中发起人是江北圣利达、香港爱普尔与盛阳投资。公司控股股东为江北圣利达。
公司股东圣利达科技和香港爱普尔同为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宁恩先生持有圣利达科技81.08%的股权,持有香港爱普尔35%的股权;实际控制人杨青女士持有香港爱普尔50%的股权。此两家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5,06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的股份比例为84.33%。杨宁恩先生的姐姐杨志红女士持有盛阳投资22%的股权,系盛阳投资第一大股东,而盛阳投资持有发行人5%的股权。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专业从事水加热生活电器核心零部件及整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温控器及电热水壶整机。作为家庭饮用水加热电器的新宠,电热水壶以快速烧水、干净卫生、使用方便、智能控制的特点,深受人们的喜爱,广泛应用于家庭、办公室、酒店等人员聚集的场所,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自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曾发生重大变化。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由于温控器与电热水壶在客户对象、产品特点等方面的不同,公司采取了不同的销售模式。
温控器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其下游客户是电热水壶整机厂商。公司以自主“■”品牌通过自有渠道直接销售给下游整机厂商,公司目前在电热水壶整机厂商聚集的广东省、浙江省分别设有办事处,通过公司销售人员将温控器“直销”给整机厂商并进行售后质量和客户关系的维护。另外,公司还有一部分温控器产品直接为自己生产的电热水壶整机进行配套,通过装配在自产电热水壶中实现销售。
公司的电热水壶产品主要采取定制化生产模式,根据国内外各大品牌商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产品,并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各大品牌制造商,由品牌商自行销售。另一种情况是公司与代理公司发生交易,比如进出口公司等代理公司直接向公司定制化产品,然后代理商自行将定制化产品销给国内外品牌商。另外,还有一部分电热水壶产品以自有品牌在国内通过代理商进入大卖场渠道直接实现销售。
(三)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发热盘、铜材、聚丙烯、金属片、触点、尼龙料和巴斯夫料等。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与众多国内外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采购供应关系,原材料及部件供应渠道通畅,市场供应货源充足、价格稳定,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和水,由当地供电及供水部门提供,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为水加热生活电器行业,公司专业从事水加热生活电器核心零部件及整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温控器及电热水壶整机。
根据中国市场调查研究中心研究报告的统计,2004年至2008年全球电热水壶市场需求量的平均增幅为22%左右,其中2008年的全球市场需求总量达到8,200万只以上。以平均价格150元/只计算,2008年的市场总规模约为120亿元。目前,整个欧洲区域仍然占据着最大的市场份额,美洲次之。从增长的趋势看,中国将是增长最快的市场,其次是俄罗斯以及中东和东南亚国家。
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电热水壶生产商将生产转移到成本更为廉价的国家,中国凭借成本、规模和技术的优势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电热水壶生产基地,国际上著名的电热水壶生产商,如欧洲的特福、飞利浦等均已在中国设立生产工厂。全球90%以上的电热水壶在中国生产,已经形成了在中国生产,再向全球终端市场销售的市场格局。
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零部件,每一台电热水壶必须要装配一套温控器,两者在数量上是一一对应的。根据2008年6月《仪器仪表资讯》的资料,从全球市场来看,电热水壶温控器产品主要由三家企业供应,即英国STRIX公司约占全球市场45%的市场份额;英国Otter Controls公司约占15%的市场份额;圣莱达约占10%以上。其余大部分由中国其他企业分享,另外个别东南亚国家也有少量生产。
2、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以温控器作为进入水加热生活电器行业的切入点,一直专注于核心零部件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并一举打破了由英国企业垄断的温控器市场,掌握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
圣莱达在温控器行业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已成为国内行业龙头,无论在产品质量、规模供应、公司管理和技术研发方面都占据领先地位。根据《仪器仪表资讯》的统计,公司占据了全球10%以上的市场份额。
为了更好的深刻理解下游整机厂商在生产工艺、设计性能等方面对温控器的需要,也为了更好的推广公司自主品牌温控器的应用和认知度,公司进入了下游整机行业并保持适度规模的发展。
在电热水壶生产方面,公司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温控器为切入点进入到整机生产,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和配套能力使得公司对于电热水壶的产品性能、工艺流程管理等具有专业优势。公司的电热水壶产品全部装配自有品牌“■”温控器,以“定制化生产服务”模式为主要市场竞争手段,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五、与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圣莱达拥有建筑面积总计为22,720.06平方米的8处房产,均坐落在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以购买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已取得宁波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除房屋建筑物外的主要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424.79万元,净值合计1,533.10万元。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办公设备。其中,机器设备原值1,951.33万元,净值1,323.75万元;运输工具原值410.88万元,净值189.32万元;办公设备原值62.59万元,净值20.02万元。
(二)无形资产
1、专利
截止目前,发行人累计获得51项已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18项正在申请的专利。
2、专利许可使用权
(1)2009年12月15日,STRIX公司同意发行人、宁波圣利达以普通许可方式使用其拥有的ZL95194418.5号名称为“用于煮沸水器皿的整体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控制器组件”的发明专利以及ZL00103897.4号名称为“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和ZL200310124536.6号名称为“液体加热器皿”的专利。
STRIX公司许可发行人使用的专利到期日为2015年6月8日。发行人目前使用自有技术生产温控器,并没有使用STRIX公司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
(2)2009年1月15日,OTTER公司与圣莱达有限、宁波圣利达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该合同,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同意圣莱达有限、宁波圣利达以普通许可方式使用奥特控制有限公司拥有的专利号为ZL200310119952.7号的名称为“电加热容器的改进”的发明专利和专利号为ZL98811836.X号的名称为“带有将一元件保持在其中的挡圈的电加热容器”的发明专利。
2009年11月27日,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圣莱达和宁波圣利达共同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鉴于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已经将上述98811836.X号及200310119952.7发明专利转让给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接替奥特控制有限公司成为新“许可方”,承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全部条款。
3、商标使用权
公司现拥有经国家工商管理局商标局核准的“■(第11类)”、“■(第9类)”注册商标权2项,另外拥有有一项欧盟商标“■”。公司目前获得了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共计12项。
4、土地使用权
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71,857.00平方米,分别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康庄南路及宁波市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目前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确认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2007年11月重组前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①报告期初至合并日关联交易情况
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爱浦尔电器主要从事温控器零配件的装配以及对外部客户销售业务,未发生对发行人的关联采购与销售。
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爱普尔温控器主要从事温控器零配件的生产业务,其生产的零配件产品部分对发行人销售,2007年1-9月对发行人合计销售金额为1,340.32万元,占其同类业务销售金额比重为45.04%;其余零配件产品均向爱浦尔电器销售,无对非关联的外部客户销售。
②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爱普尔温控器的销售定价方式为成本加成,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其成套温控器配件的平均销售单价为5.91元。由于爱普尔温控器不存在非关联方销售,可以爱浦尔电器向其采购并装配后对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价格作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参考依据。2007年1-9月期间爱浦尔电器的温控器产品非关联方平均销售单价为6.05元,其中价差主要系装配成本以及节省的运费、包装费等引起。
③报告期初至合并日发行人与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A、存在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
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发行人与爱浦尔电器、爱普尔温控器之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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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存在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
2007年初至2007年9月末合并日期间发行人与爱浦尔电器、爱普尔温控器之无交易背景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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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初至合并日,发行人与爱浦尔电器及爱普尔温控器关联交易定价基本公允,无严重资金占用情况。由于申报财务报告自报告期初视同目前的股权架构已经存在,该部分关联交易已经合并报表范围内抵消,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已全部在合并报表反映。
2、关联方租赁情况
2007年至2008年,本公司及子公司爱浦尔电器、爱普尔温控器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厂房和办公楼为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租赁,租赁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交易价格以成本加成法进行定价。
2007年至2008年,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支付生产办公用土地及房屋的租赁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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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为保持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购买了其拥有的全部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此后,该项关联交易不再发生。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无关联方担保。
4、关联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1)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购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008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购买圣利达科技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的全部房屋建筑物22,720.06平方米及该房屋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18,75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008年11月25日,本公司与圣利达科技签订了相关的《资产转让协议》。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的评估,评估价为33,106,905.50元人民币,双方以此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价款已支付完毕,相关产权变更已办理完毕。
(2)向第二大股东香港爱普尔收购爱普尔温控器75%的股权
2007年10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圣莱达有限受让股东香港爱普尔的全资子公司爱普尔温控器75%的股权。2007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香港爱普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会字(2007)第2800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215.87万元作为定价依据,本公司以161.9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股权。2007年10月26日,爱普尔温控器取得宁波市江北区外经贸局北区外审[2007]078号文件批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爱普尔温控器净资产评估值为2,202,789.83元,此次转让的部分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652,092.37元,本次转让价款161.90万元不高于此评估值。
(3)向第二大股东香港爱普尔收购爱浦尔电器75%的股权
2007年10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圣莱达有限受让股东香港爱普尔的全资子公司爱浦尔电器75%的股权。2007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香港爱普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会字(2007)第2801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586.67万元作为定价依据,本公司以44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股权。2007年10月30日,爱浦尔电器取得宁波市鄞州区外经贸局甬鄞外资[2007]245号文件批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爱浦尔电器净资产评估值为6,492,861.07元,此次转让的部分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869,195.80元,本次转让价款440万元不高于此评估值。
5、其他关联交易
(1)受让杨宁恩拥有的商标、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2008年7月15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无偿受让杨宁恩拥有的18项专利权,并与杨宁恩签订了相应的《专利权转让合同》。2008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杨宁恩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鉴于公司当时尚未办理上述合同中的两项Nr20320019.5号和Nr202006010178.0号德国专利权的转让手续,因此这两项德国专利改为按照2008年12月23日签订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条款进行转让。
2008年12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购买杨宁恩拥有的23项专利权和3项专利申请权。2008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杨宁恩签订《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受让杨宁恩拥有的23项专利权和3项专利申请权,其中,21项专利权和3项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24元,2项德国专利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4元。2008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杨宁恩签订《<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由于上述合同中的2项专利申请权被撤销并且无法恢复,因此这2项专利申请权不再进行转让,本公司将2元的转让价款归还给杨宁恩。
2009年4月24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杨宁恩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无偿受让杨宁恩拥有的“中国商标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电器连接器、热调节装置等商品上的第4609762号商标标示以及该商标设计图样《■》的著作权”。
2009年8月24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杨宁恩签订《转让合同》,受让杨宁恩拥有的欧盟第004415725注册号商标《■》,转让价格为1美元。
(2)受让宁波圣利达的商标
2008年2月20日,本公司与宁波圣利达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无偿受让宁波圣利达拥有的“中国商标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11类电热水器;电水壶;咖啡烘烤具;烤箱;电炉;电器炊具;照明灯;面包烘箱等商品上的第1324265号”商标标示以及该商标设计图样《■》的著作权。
6、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余额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余额
■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圣利达科技往来款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与大股东圣利达科技的往来款主要为应付股利及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及形成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0年6月末,发行人与大股东圣利达科技的往来款项余额为零元。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07-2008年,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租赁生产办公用土地及房屋,租金金额较小,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圣利达科技购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让实际控制人杨宁恩名下的商标、专利权和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权,受让关联方宁波圣利达名下的商标,有利于加强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消除潜在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股东香港爱普尔收购爱浦尔电器和爱普尔温控器各75%的股权,消除了本公司与爱浦尔电器和爱普尔温控器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兼职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表
■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关联单位或同行业其他法人单位兼职。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009年度从公司领薪情况
■
注: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卫宗泙因个人原因已于2010年1月26日辞职。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3,06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5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圣利达科技成立于2002年4月5日,原名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发起人之一。股份公司设立后,为彻底避免同业竞争,江北圣利达于2009年8月4日变更了经营范围,同时更名为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圣利达科技注册资本222万元,住所为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镇冯家村,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通讯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网络技术、能源技术、环保技术研发、服务。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为杨宁恩和杨青父女二人共同控制的企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杨宁恩先生及其女儿杨青通过持有圣利达科技和香港爱普尔的股权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69.69%的股权。
杨宁恩,男,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205195112150***,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甬港二村23号602室。杨宁恩间接持有发行人53.02%的股权,现任公司董事长。
杨青,女,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204198512151***,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甬港二村23号602室。杨青间接持有发行人16.67%的股权,现任公司监事、营销总监。
九、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表)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注:2007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915,458.25元。
3、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
(下转A11版)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2,000万股 |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超过25% |
| 每股发行价格 |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
| 发行市盈率 | 【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2.25】元(以截至2010 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 】元 |
| 发行市净率 | 【 】倍 |
| 发行方式 | 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 】万元 |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 】万元 |
| 发行费用概算 | |
| 承销费用 | |
| 保荐费用 | |
| 审计费用 | |
| 律师费用 | |
| 发行手续费用 | |
| 发行人名称 |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NINGBO SUNLIGHT ELECTRICAL APPLIANCE CO., LTD. |
| 法定代表人 | 杨宁恩 |
| 成立日期 | 2004年3月11日 |
| 变更设立日期 | 2009年3月31日 |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 |
| 邮政编码 | 315032 |
| 电话号码 | 0574-87522922 |
| 传真号码 | 0574-87522997 |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nbslt.com |
| 电子信箱 | sltzq@nbslt.com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 3,060 | 57.09 |
|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 2,000 | 37.31 |
| 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00 | 5.60 |
| 合 计 | 5,360 | 100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万股) | 持股比例(%) |
| 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 3,060 | 51 |
|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 2,000 | 33.33 |
| 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00 | 5 |
| 合 计 | 5,360 | 89.33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万股) | 持股比例(%) |
| 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 3,060 | 51 |
|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 2,000 | 33.33 |
| 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00 | 6.67 |
| 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00 | 5 |
|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40 | 4 |
| 合 计 | 6,000 | 100 |
| 公司 |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 爱浦尔电器 | 其他应收款贷方发生额 | 102.05 | 向发行人转让银行承兑汇票 |
| 其他应付款 | 0 |
| 爱普尔温控器 | 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 | 1,394.93 | 收到发行人支付的温控器配件销售货款 |
| 应收账款余额 | 173.24 |
| 公司 |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 爱普尔温控器 | 其他应付款贷方发生额 | 1,360.00 | 收到发行人提供的周转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月归还 |
| 其他应付余额 | 0 |
| 企业名称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圣利达科技 | 147.6 | 123 |
| 合 计 | 147.6 | 123 |
| 项 目 | 期末金额(万元) | 占所属科目全部应收(付)款项
余额的比重(%) |
| 2010年6月末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2007年末 | 2010年6月末 | 2009年末 | 2008
年末 | 2007
年末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圣利达科技 | - | - | | 16.00 | - | - | | 14.79% |
| 应付账款: | | | | | | | | |
| 圣利达科技 | - | - | 1,493 | 137 | - | - | 46% | 7.98% |
| 应付股利: | | | | | | | | |
| 香港爱普尔 | - | 16 | 485 | 1,961 | - | - | 44% | 84.54% |
| 圣利达科技 | - | - | 571 | 161 | - | - | 51% | 15.46% |
| 盛阳投资 | - | - | 56 | - | - | - | 5%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 |
| 圣利达科技 | - | - | - | 120 | - | - | - | 75% |
| 日期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形成原因 |
| 2008年12月31日 | 应付股利 | 570.90 | 已分配未支付的股利 |
| 应付账款 | 1,492.69 | 应付房地产转让款 |
| 2007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 | 16.00 | 资金周转 |
| 应付账款 | 137.00 | 资金周转 |
| 应付股利 | 160.76 | 已分配未支付的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0.00 | 租金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
起止日 | 简要经历 | 薪酬情况
(2009年度) | 间接持股数(股) |
| 杨宁恩 | 董事长 | 男 | 58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宁波海运公司通信导航所所长、宁波立华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483,350元 | 31,812,000 |
| 崔洪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6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奥克斯集团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奥克斯集团副总裁及电力事业部总经理,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596,000元 | 3,030,000 |
| 杨志红 |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 女 | 59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中信宁波大榭开发公司计划、财务投资管理部经理,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352,500元 | 660,000 |
| 沈明亮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36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宁波韵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证券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宁波拓普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400,000元 | 498,000 |
| 潘咪珍 | 董事 | 女 | 56 | 2009.3.30
-2012.3.29 | 曾先后就职于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宁波市物资局、宁波市贸易局、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林钒 | 董事 | 男 | 36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余姚化纤(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宁波奥立孚企业子公司部门经理、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经理助理,宁波高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助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 — |
| 于治璞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北京建筑广安灯具厂车间主任和厂办主任,北京市照明灯具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干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用电器分会副秘书长,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用电器分会秘书长,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电行业部主任兼家用电器分会秘书长。 | 60,000元 | — |
| 钱业银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安徽省东关水泥厂办公室秘书、生料车间副主任、供销处副处长,安徽巢东水泥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州禾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本雅明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 60,000元 | — |
| 任德慧 | 独立董事 | 女 | 40 | 2010.2.21
-2012.3.29 |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安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副主审、安徽华普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城致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主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德信不动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 — | — |
| 叶雨注 | 监事会
主席 | 女 | 46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宁波天马电子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宁波东方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贸易经理,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 119,500元 | 198,000 |
| 杨青 | 监事 | 女 | 24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香港爱普尔董事、本公司外销部业务经理、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 | 100,000元 | 10,002,000 |
| 张坤泉 | 监事 | 男 | 34 | 2009.3.30
-2012.3.29 | 曾任苏州联合渔具有限公司生产及销售经理、美国迪斯尼公司经理助理、宁波圣莱达电器有限公司外销部经理。 | 166,600元 | 150,000 |
|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
| 杨宁恩 | 圣利达科技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本公司股东 |
| 香港爱普尔 | 董事 | 本公司股东 |
| 爱普尔温控器 | 董事长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爱浦尔电器 | 董事长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宁波圣利达 | 执行董事、经理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 沈明亮 | 盛阳投资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 |
| 杨青 | 香港爱普尔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 |
| 林钒 | 东元创投 | 总经理 | 本公司股东 |
| 于治璞 |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 高级商务专员 | 与本公司无关系 |
| 钱业银 | 上海恒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与本公司无关系 |
| 上海盘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厦门新福源工贸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任德慧 | 安徽德信不动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与本公司无关系 |
| 姓名 | 职务 | 2009年薪酬 |
| 杨宁恩 | 董事长 | 483,350元 |
| 崔洪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596,000元 |
| 杨志红 |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 352,500元 |
| 沈明亮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400,000元 |
| 潘咪珍 | 董事 | — |
| 林钒 | 董事 | — |
| 于治璞 | 独立董事 | 60,000元 |
| 钱业银 | 独立董事 | 60,000元 |
| 卫宗泙【注】 | 独立董事 | 60,000元 |
| 叶雨注 | 监事会主席 | 119,500元 |
| 杨青 | 监事 | 100,000元 |
| 张坤泉 | 监事 | 166,600元 |
| 刘新礼 | 品质技术总监、温控生产总监 | 156,200元 |
| 商家瑞 | 项目工程师 | 111,400元 |
| 项目 | 2010年6月30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
| 货币资金 | 16,645,761.30 | 44,077,596.64 | 81,322,271.55 | 72,748,481.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2,650.00 | 218,472.00 |
| 应收票据 | 5,272,602.12 | 1,744,172.70 | 1,452,240.00 | 1,722,545.00 |
| 应收账款 | 42,886,244.20 | 39,602,004.45 | 14,830,325.49 | 16,803,079.93 |
| 预付款项 | 4,902,944.30 | 38,805,464.15 | 605,414.11 | 951,658.29 |
| 其他应收款 | 7,862,077.89 | 6,698,531.85 | 791,019.94 | 1,081,684.70 |
| 存货 | 29,573,903.60 | 20,792,202.99 | 16,682,446.09 | 14,793,769.9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7,143,533.41 | 151,719,972.78 | 115,706,367.18 | 108,319,690.85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固定资产 | 36,748,015.51 | 37,861,411.44 | 35,783,020.97 | 15,673,062.81 |
| 在建工程 | 17,549.52 | - | - | 66,999.80 |
| 无形资产 | 54,045,555.90 | 10,957,449.85 | 10,875,441.64 | 36,518.42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87,450.29 | 4,193,227.30 | 2,693,606.28 | 947,725.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8,032.55 | 228,827.33 | 107,828.42 | 63,665.1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996,603.77 | 53,240,915.92 | 49,459,897.31 | 16,787,971.41 |
| 资产总计 | 203,140,137.18 | 204,960,888.70 | 165,166,264.49 | 125,107,662.26 |
| 项目 | 2010年6月30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 流动负债: | | | | |
| 短期借款 | 15,000,000.00 | 27,380,000.00 | - | - |
| 应付票据 | 15,660,684.19 | 6,402,723.73 | 16,252,017.52 | 28,056,329.28 |
| 应付账款 | 30,647,820.38 | 30,751,412.16 | 32,543,260.40 | 17,169,164.93 |
| 预收款项 | 3,194,820.32 | 4,368,247.94 | 2,511,272.45 | 3,975,105.0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72,386.19 | 3,936,332.51 | 3,849,221.86 | 3,680,795.36 |
| 应交税费 | 308,728.00 | 700,053.36 | 2,003,281.31 | 1,602,853.03 |
| 应付股利 | - | 159,002.14 | 11,124,743.28 | 21,220,575.91 |
| 其他应付款 | 587,271.38 | 1,193,359.18 | 22,206,895.26 | 1,600,012.4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971,710.46 | 74,891,131.02 | 90,490,692.08 | 77,304,836.02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
| 负债合计 | 67,971,710.46 | 74,891,131.02 | 90,490,692.08 | 77,304,836.02 |
| 股东权益: | | | | |
| 股本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39,297,974.99 | 26,308,434.99 |
| 资本公积 | 39,854,178.12 | 39,854,178.12 | 11,829,939.19 | 26,779.19 |
| 盈余公积 | 4,027,219.40 | 4,027,219.40 | 12,064,384.48 | 6,326,568.43 |
| 未分配利润 | 27,601,813.85 | 23,326,300.18 | 9,247,866.33 | 12,712,522.16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1,483,211.37 | 127,207,697.70 | 72,440,164.99 | 45,374,304.77 |
| 少数股东权益 | 3,685,215.35 | 2,862,059.98 | 2,235,407.42 | 2,428,521.47 |
| 股东权益合计 | 135,168,426.72 | 130,069,757.68 | 74,675,572.41 | 47,802,826.24 |
|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 203,140,137.18 | 204,960,888.70 | 165,166,264.49 | 125,107,662.26 |
| 项目 | 2010年1-6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06,844,224.54 | 155,361,545.83 | 153,383,066.88 | 144,786,507.71 |
| 减:营业成本 | 75,572,943.14 | 101,872,588.70 | 107,992,164.40 | 104,921,940.79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6,050.14 | 192,242.11 | 161,230.07 | 144,311.37 |
| 销售费用 | 2,233,861.19 | 3,261,881.08 | 2,204,625.13 | 1,941,791.59 |
| 管理费用 | 11,550,364.97 | 18,151,731.59 | 15,397,840.18 | 9,950,273.03 |
| 财务费用 | 580,534.70 | -116,023.68 | -175,959.90 | 769,934.72 |
| 资产减值损失 | 208,298.99 | 842,946.71 | 380,315.88 | 250,936.24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90,323.90 |
| 投资收益 | - | 48,019.57 | -392,471.12 | -1,775,378.66 |
| 二、营业利润 | 16,612,171.41 | 31,204,198.89 | 27,030,380.00 | 25,122,265.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346,819.93 | 1,104,885.07 | 291,458.43 | 382,173.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094.05 | 156,282.16 | 525,116.76 | 145,987.00 |
| 三、利润总额 | 16,937,897.29 | 32,152,801.80 | 26,796,721.67 | 25,358,451.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39,228.25 | 4,310,616.53 | 3,110,344.18 | 2,511,324.22 |
| 四、净利润 | 14,698,669.04 | 27,842,185.27 | 23,686,377.49 | 22,847,127.1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875,513.67 | 27,215,532.71 | 22,962,989.04 | 20,453,114.17 |
| 少数股东损益 | 823,155.37 | 626,652.56 | 723,388.45 | 2,394,012.98 |
| 五、每股收益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3 | 0.45 | 0.55 | 0.77 |
| 稀释每股收益 | 0.23 | 0.45 | 0.55 | 0.7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698,669.04 | 27,842,185.27 | 23,686,377.49 | 22,847,127.1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875,513.67 | 27,215,532.71 | 22,962,989.04 | 20,453,114.1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23,155.37 | 626,652.56 | 723,388.45 | 2,394,012.98 |
| 项目 | 2010年1-6月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4,662,351.28 | 144,685,869.98 | 163,038,078.92 | 169,934,410.7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018,673.88 | 1,991,911.49 | 3,880,113.27 | 5,100,743.6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217.02 | 2,116,639.10 | 1,374,855.98 | 15,820,164.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970,242.18 | 148,794,420.57 | 168,293,048.17 | 190,855,318.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459,266.42 | 83,778,077.24 | 117,250,999.00 | 107,643,592.8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152,323.46 | 24,895,053.19 | 18,345,867.14 | 14,782,891.3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95,105.31 | 7,312,966.83 | 6,267,618.83 | 7,529,071.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14,649.67 | 9,959,169.02 | 9,372,818.65 | 5,993,990.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621,344.86 | 125,945,266.28 | 151,237,303.62 | 135,949,545.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48,897.32 | 22,849,154.29 | 17,055,744.55 | 54,905,772.5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2,650.00 | 50,334.15 | 5,331,637.5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48,019.57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1,114,752.53 | 110,458.0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70,669.57 | 1,165,086.68 | 5,442,095.5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025,938.54 | 59,222,615.22 | 21,500,296.29 | 4,710,331.4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246,966.98 | 7,235,164.27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6,019,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00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25,938.54 | 59,222,615.22 | 21,747,263.27 | 17,964,495.6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25,938.54 | -59,151,945.65 | -20,582,176.59 | -12,522,400.1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7,552,000.00 | 24,792,700.00 | 23,024,515.19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 27,380,000.00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22,000,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54,932,000.00 | 46,792,700.00 | 23,024,515.19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2,380,000.00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076,323.64 | 10,965,741.14 | 31,702,163.95 | 25,264,727.7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3,512.20 | 26,602,520.83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59,835.84 | 37,568,261.97 | 31,702,163.95 | 25,624,727.7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59,835.84 | 17,363,738.03 | 15,090,536.05 | -2,240,212.5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3,425.17 | -110,812.99 | -377,949.98 | -534,363.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270,302.23 | -19,049,866.32 | 11,186,154.03 | 39,608,796.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845,600.53 | 61,895,466.85 | 50,709,312.82 | 11,100,516.5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75,298.30 | 42,845,600.53 | 61,895,466.85 | 50,709,312.82 |
| 项目 | 2010年1-6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14,089.40 | -240,077.86 | 19,764.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620,500.00 | 150,000.00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5,915,458.2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48,019.57 | -392,471.12 | -1,818,370.4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5,725.88 | 342,192.31 | -143,580.47 | 356,421.96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 | - | - | -140,0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47,863.41 | -152,065.48 | 29,176.04 | -49,805.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4,333.86 | -2,354.19 | 43,998.17 | 455,940.62 |
| 合计 | 253,528.61 | 842,202.81 | -552,955.24 | 4,739,408.70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0年6月30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 流动比率 | 1.58 | 2.03 | 1.28 | 1.40 |
| 速动比率 | 1.14 | 1.75 | 1.09 | 1.21 |
| 资产负债率 | 33.46% | 36.54% | 54.79% | 61.79%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4.33% | 37.77% | 54.97% | 58.84% |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3% | 0.04% | 0.08% | 0.08% |
| 每股净资产(元) | 2.25 | 2.17 | 1.90 | 1.82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0年1-6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48 | 5.45 | 9.30 | 7.34 |
| 存货周转率(次) | 3.00 | 5.44 | 6.86 | 8.36 |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 0.09 | 0.38 | 0.43 | 2.09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49 | -0.32 | 0.28 | 1.51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942.34 | 3,552.67 | 2,730.19 | 2,727.18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61.37 | / | / | 81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