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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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武宪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晓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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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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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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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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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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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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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市场及价格因素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主产品棉花及棉纱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食用油产品及其副产品粕的毛利降幅较大。皮棉产品销售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4.54个百分点,棉纱产品销售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29.04个百分点;食用油较上年同期减少4.6个百分点,粕类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10.27个百分点。上述因素是引致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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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利润构成同比变化情况及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5.55%,主要原因为:
①棉花加工业:本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新赛棉业公司及其8家轧花厂合并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1,506.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04%。主要原因为皮棉产品市场销售活跃,与近几年相比价格处于高位,皮棉产品的毛利大幅提升等因素所致。
②油脂加工业:本报告期内,公司油脂加工业合并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4,302.9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98%。主要原因为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一直处于低位运行,且低于产品生产成本,引致产品滞销等因素所致。
③棉纺业:本报告期内,公司棉纺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4,041.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2,426.28万元。主要原因为棉纺业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等因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10.74%,主要原因为棉纺业产品产量增加引致产品生产成本增加等因素所致。
(3)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74.32%,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所属新赛精纺公司棉纺产品及新赛股份5万锭紧密纺精梳项目产品销售运杂费较去年同期增加677.62万元,以及公司油脂产品受价格因素影响,销售缓慢增大了运输及仓储等销售费用,油脂行业该项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0.3万元等因素所致。
(4)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3.62%,主要原因为公司于上年5月新增新赛精纺公司、新赛双陆矿业公司,使之本期固定资产折旧等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等因素所致。
(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56.09%,主要原因为公司油脂行业产品价格低迷,销售缓慢,存货的资金占用使本期财务费用增加等因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562.42%,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油脂产品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等因素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2.12%,主要原因为公司所属新赛钢木公司以固定资产投资发生资产处置收益191.73万元,新增民贸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98.8万元,以及公司所属农科所科技项目拨款、出疆棉及棉纱运费补贴以及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等因素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64.05%,主要原因为本期违约金及罚款减少及未发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等因素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1.86%,主要原因为公司油脂行业本期应税所得减少所致。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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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3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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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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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河子市巾帼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400万元,其中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新疆赛里木钢木制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向石河子市巾帼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20万元,因该公司经营的项目为殡仪服务,多年来因种种原因,一直无法正常经营且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连年亏损,没有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及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合作出现严重问题,公司内部自救措施无力,股东之间协商无果,继续存续将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010年5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就石河子巾帼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赛里木钢木制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巾帼服务公司解散纠纷一案, 2010年5月18日以(2010)石民初字第09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巾帼服务公司于2010年6月3日予以解散;并于2010年7月21日以(2010)石民清(算)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赛里木钢木制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巾帼服务公司清算的申请,自本裁定即日起生效;同年7月22日以(2010)石民清(算)字第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巾帼服务公司进行清算。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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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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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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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 宪 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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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 宪 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华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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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 宪 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华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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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 宪 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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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 宪 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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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 宪 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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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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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 宪 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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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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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 宪 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华
7.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7.4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