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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 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2.5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综合亚太指数(不含日本)(MSCI AC Asia Pacific Index ex Japan)。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0月22日至2010年6月30日)

  ■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 年10 月22 日,图示时间段为2007 年10 月22 日至2010 年6月30 日。

  (2)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10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0%-4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10月8日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截止2010年6月底,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十一只,均为开放式基金: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于2004年9月15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669,305,034.88份;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于2005年4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为991,360,522.73份;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10月1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767,620,088.15份;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04月26日成立,首发规模为6,435,738,977.50份;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09月20 日成立,首发规模为5,480,692,618.04份;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04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为9,884,799,607.98份;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10月22日成立,首发规模为29,572,160,439.53份;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5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423,318,139.20份;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1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826,057,598.05份;上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6月24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801,237,418.7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423,047,194.30份,B类基金份额1,378,190,224.48份);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0年1月28日成立,首发规模为3,617,419,271.58份。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其中杨逸枫女士担任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完善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

  4.4.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公司于2009年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共同制定了公司投资组合投资风格分类办法,并自2009年起对旗下管理的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的划分情况进行定期审阅。本报告期,公司根据上述分类办法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外部专业机构共同开展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的划分工作,并将分类结果作为本报告期投资组合定期报告中相关披露内容的依据。

  本报告期,根据公司内部和外部专业机构的评价结果,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异常交易行为。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走过了2009年市场单边上涨的牛市后,2010年上半年受到中国政策紧缩,与担忧欧洲债信危机影响,使得亚太股市出现较大的波动,其中与欧美经济连动性高的澳大利亚股市下跌逾15%,中国H股亦表现不佳;但另一方面,亚洲股市中市值较小的印度尼西亚,泰国,印度等股市,受内需持续稳定增长,使得股市逆市走高。

  2010年上半年亚太优势基金总仓位变化不大,但在市场配置部份相较2009年年底则略有不同。由于中国政策紧缩,对房地产政策趋向严格,使基金在上半年降低中国投资部份(特别是地产和原物料相关个股);另一方面基金亦提高对韩国消费股,印度金融股与台湾电子股的投资比重。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6月30日,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0.55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5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79%。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下半年,我们认为从海外宏观情势分析,全球经济的增速虽将减缓,但二次探底的风险不高,其中

  1. 在美国部份: 美国经济正在从再库存末期,向主要依靠私人消费增长的后复苏阶段过渡。

  2. 欧洲部份: 欧洲银行已在7 月23 日公布的压力测试结果。在所有接受测试的91 家欧洲银行中,只有7 家未能通过测试,且需补充资本金大幅低于市场预期。虽然市场仍质疑测试结果的公信力,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过这次压力测试使得欧洲银行体系透明度增加,这将有助增加投资者信心。在金融面出现动荡之际,我们看到欧洲经济面状况仍十分稳健,我们期待欧洲银行通过压力测试后,金融市场的波动性降低,让金融市场对实体经济的重新产生支持作用。

  3. 亚洲部份:上半年各市场的经济成长率均十分亮丽,但随着经济快速复苏,许多市场也开始提高利率以防范通胀风险,这部份是下半年投资亚洲股市时要留意的变数。

  整体而言,股票市场是经济表现的领先指标,在今年5-6月份,市场对下半年全球经济成长力道趋于缓和已有反应,预期接下来关注的焦点将由总体经济面过度到7-8月陆续公布的上市公司业绩表现。

  我们对市场投资前景抱持审慎乐观的看法,逢低买入成长性确定或估值低估的公司将是亚太优势基金在2010年下半年的投资策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会计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会计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督察长、基金会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事项发表意见,评估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基金经理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讨论。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上半年,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555元,基金份额总额25,593,473,184.9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章硕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嘉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第274号《关于同意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9,568,958,77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13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10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572,160,44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01,66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纽约银行(后合并重组为纽约梅隆银行),境外投资顾问为JF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亚太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亚太企业。亚太企业主要是指登记注册在亚太地区、在亚太地区证券市场进行交易或其主要业务经营在亚太地区的企业。投资市场为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10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0%-40%。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综合亚太指数(不含日本)。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 年01 月0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 年01 月01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1、本报告期间,本基金境外投资顾问JF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JF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于2010年3月15日起不再对JPMorgan Funds (Asia) Limited存在控制关系。

  2、本报告期间,本基金境外投资顾问JF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JF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于2010年2月26日起不再对JFIM (Korea) Limited存在控制关系。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按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估值日(含估值日)的管理人报酬,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X 1.8% /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按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自上一估值日(不含上一估值日)至估值日(含估值日)的托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估值日尚未计提当日管理人报酬及托管费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在本半年度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适用费率为0.30%。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9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行业分类标准:MSCI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

  2010年2月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因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鸿嫔女士任期届满,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任章硕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鸿嫔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任童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0年6月12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樱女士因工作调动,已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董事会经讨论后作出决议,同意刘樱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基金托管人: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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