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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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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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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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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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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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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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3月4日至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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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09年3月4日,图示时间段为2009年3月4日至2010年6月30日。
本基金建仓期为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9月3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诺德.安博特资产管理公司(Lord, Abbett & Co., LLC)、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五只开放式基金: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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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姜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的请求。自2010年6月23日起,姜光明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公司同时聘任张辉先生、赵滔滔先生担任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共同管理该基金。
注:任职日期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守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交易系统中使用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委托。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与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风格类似的投资组合,公司旗下另四只基金产品分别为价值股票型基金、成长股票型基金、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五只基金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基本呈现出单边上涨的格局,宽裕的债市资金面推动成为主导上半年债券市场走势的重要因素。去年在美国次贷危机背景下中国国内进行的大量的货币投放使得今年流动性极度宽松,另外资产价格也大幅上涨,面临着较大的通胀压力。因此今年央行实行了严格的信贷控制政策,信贷均匀投放有效的控制了商业银行体系的货币创造能力。同时,银行体系信贷的受控对债券市场资金面形成极大利好,再加上上半年保险机构保费增速较快,2季度股市大幅下跌引发避险资金流入债市,最终各类机构的配置需求和避险需求共同推升债券市场一路走高。
在上半年债市震荡上行的大环境下,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用低久期利率品种来保证组合的流动性,同时加大了信用品种的投资比重,争取获得较高的票面收益和资本利得收益,在个券选择方面同时注重流动性和票息保护。特别是在2季度股市不断下跌的背景下,综合考虑信用评级、期限、流动性和收益率等因素精选个券,加大了信用产品的投资力度。可转债投资方面,主要根据股票市场的表现采取波段操作,同时积极进行一级市场新券申购。股票投资方面,年初大盘下跌,进而基本维持震荡格局后再急速下跌,我们基本上维持相对谨慎态度,主要以寻找个股和主题性投资机会,但在4月份中小盘股暴跌阶段,前期表现好的个股也损失较大。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39%,落后业绩基准0.9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配置偏保守和2季度股票投资损失所致。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欧债危机已渐行渐远,全球经济二次探底的概率不大,机构对于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的偏好可能会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而降低。另一方面,下半年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将在保增长和调结构之间寻找平衡,在银行信贷均匀投放、信贷受控的背景下,可用于债市投资的资金面依然宽裕。地方融资平台的清理整顿、银行表外业务加强监管都对债市资金面形成利好。由此看来,下半年债券市场面临比较复杂的局面,利好利空兼有。因此,下半年我们将结合宏观经济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面,多角度多层次的来分析债市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遵从自上而下的分析框架,灵活采取各种投资策略来进行投资。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了规范公司基金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业务,确保基金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并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计价,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下简称“估值制度”。)
依据估值制度,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门的估值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执行估值制度的执行。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清算登记部经理、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和与估值事项相关的基金经理组成。其中:
估值委员会成员虞俏依,公司清算登记部经理,6年基金从业经历,长期在基金公司中从事基金后台运营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估值委员会中承担审核具体估值数据的准确性的工作;
估值委员会成员杜小峰,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3年基金从业经历,负责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法律事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估值委员会中承担审核估值程序是否符合法规和公司程序规定的职责;
基金经理,简历见4.1,在估值委员会中负责审核基金估值方法、估值数据是否公允、合理的工作。
估值委员会决议必须有全体成员半数以上的同意方能通过,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可以依照相关程序积极参与和决定具体的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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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12元,基金份额总额65,480,697.9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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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4日。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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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4日。
2、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3,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杨忆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忆风,
会计机构负责人:虞俏依 高奇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1392号《关于核准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184,234,685.1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0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84,890,833.6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56,148.5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及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品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类(包括可转债)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80%-95%,本基金持有的非债类资产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包括央行票据)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0% X 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收益率+10% X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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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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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业务。
6.4.10.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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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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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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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10.2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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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5% / 当年天数。
6.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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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6.4.10.2.3销售服务费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4 % / 当年天数。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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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10.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方交易。
6.4.12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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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6.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6月30日止,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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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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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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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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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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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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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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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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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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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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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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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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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包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高层管理人员无重大人事变更。2010年6月23日,经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姜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的请求。自2010年6月23日起,姜光明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公司同时聘任张辉先生、赵滔滔先生担任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共同管理该基金。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高层管理人员无重大人事变更。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2010年度的基金审计机构。目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过本基金募集的验资机构,提供过相关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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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证券公司租用了基金交易单元。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3、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新租用如下基金交易单元: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退租如下基金交易单元: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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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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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