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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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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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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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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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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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按摊余成本法估值,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利润与本期已实现收益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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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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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十七、基金的投资”部分中“(四)投资对象与范围”和“(八)投资组合”所规定的各项比例。 各种短期金融工具占基金财产总值的比重浮动范围分别为,短期债券20-60%,债券回购0-80%,央行票据0-70%,现金5-8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F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197
联系人:高海鸥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年5月8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市场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心和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理财顾问部、清算会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及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等7只开放式基金,基金资产规模93.88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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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公告日期为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在2010年3月9日买入08央行票据35一亿元,剩余期限为385天,违反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3月10日接到基金托管行中国银行的提示,基金经理即于当日将该证券卖出,未造成亏损。公司已对此进行了处理,并将情况向托管行和监管机构作了情况说明。除此之外,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9号),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基金中不存在与本基金风格相似的情形,相互之间的业绩表现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央行加大对信贷投放规模、节奏的控制,流动性依然充裕,债市出现了一波从信用债到利率品种的行情,收益率曲线逐步下行。然而进入到3月份后,2月通胀数据高于预期,市场由对经济二次探低的担心,转变为对通胀和经济过热的担忧,受此影响债市又出现了一波调整。虽然1年央票在去年7月恢复发行后,发行利率逐步走高,但是央票一二级市场利率基本处于倒挂的状态,1年央票二级市场收益率波动范围也有30BP。投资小组对利率走势判断基本正确,并且抓住了信用利差不断缩小的机会,从年初开始逐步抬高组合久期到接近上限,并且主动将短融等信用债持仓比率配置到组合的上限。组合资产浮盈不断增加,在保证流动性的同时为持有人创造了较好的收益。
二季度,受到欧债危机不断升级的持续影响,市场又开始担心经济二次探低。宏观经济数据也表现出经济增速放缓的迹象,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空前,信贷依然相对偏紧,多家银行贷存比高企甚至超过75%,美元加速升值,人民币升值预期开始减弱,热钱流出,从5月中下旬开始,市场资金明显紧张。央行进一步采取紧缩的措施,4月9日开始发行三年央票并于5月再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虽然5月份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总体表现为净投放(对冲提高准备金率的影响),但是货币政策没有转向的迹象。受到资金面紧张的影响,短端收益率迅速上行,一年央票收益率上行45BP,中长端继续下行,价格继续上涨,10年国债收益率下行20BP。
天天收益投资小组从5月开始逐步降低组合久期,较好地规避了利率风险。
另外,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2010年4月21日在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存入三个月定期存款2亿元,年利率为2.07%,同日在上海银行存入三个月定期存款0.5亿元,年利率为2.04%,均约定提前支取时利率不变。6月中下旬,天天收益基金遇到数笔大额赎回,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基金经理分三次提前支取了上述定期存款。根据存款协议的约定,三次提前支取行为不存在利息损失。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为0.80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81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短期来看,从经济增速、货币供应的增速以及CPI以及PPI等数据来看,央行紧缩的货币政策还不具备转向的条件。至少,还需要观察未来一个月的数据。但是加息的必要性也不明显,央行最常用的手段应该还是通过公开市场来进行调节,不排除央行停发三年央票的可能。目前来看,5、6月份出口数据好于预期,加之近期重启汇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流动性紧张的预期,债券市场应该有一个发弹,收益率曲线将进一步平坦化。
泰信天天收益基金将继续坚持稳健投资策略,将采取中短久期策略,以保证本基金良好的流动性、灵活性和安全性,积极把握各种交易机会,为持有人继续创造安全稳定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委员会主席
韩波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鲁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
唐国培先生,硕士,8年基金从业经验,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高伟女士,本科,英国牛津大学Catalysts公司风险投资方向访问学者,高级会计师,11年金融业、7年其他行业从业经验,曾在大型商贸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财务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并兼任所属公司财务总监、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副经理。
庞少华先生,硕士,会计师,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供职于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内部稽核、营业部财务会计、总公司计划财务部。2005年1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清算会计部经理。
刘强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副总监兼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硕士,具有11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历任期货交易所研究员、券商研究员。2004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兼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参与本基金估值。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合同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
(1)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2)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4)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
(5)本基金收益每月固定日期集中支付一次,成立不满一个月不支付。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报告期内已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以累计收益转份额的形式进行了6次收益支付,金额总计9,375,738.34元。支付的收益包括上年度最后一个收益结转日之后未支付的收益,不包括当前会计期间最后一个结转日之后实现的收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本基金在2010年3月9日买入08央行票据35一亿元,剩余期限为385天,违反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本托管人于3月10日进行了提示,基金经理于当日将该证券卖出,未造成亏损。本基金管理人已对此进行了妥善处理,并向本托管人和监管机构作了情况说明。
另外,本基金2010年4月21日在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存入三个月定期存款2亿元,年利率为2.07%,同日在上海银行存入三个月定期存款0.5亿元,年利率为2.04%,均约定提前支取时利率不变。6月中下旬,天天收益基金遇到数笔大额赎回,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基金经理分三次提前支取了上述定期存款。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的提前支取行为的潜在风险也进行了电话提示,根据存款协议的约定,三次提前支取行为不存在利息损失。
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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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897,940,933.6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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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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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47号《关于同意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4年2月10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020,966,560.3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4)第0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包括到期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A级企业债、债券回购、同业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基金投资的商业票据及其他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80天。各种短期金融工具占基金财产总值的比重浮动范围分别为:短期债券20-60%,债券回购0-80%,央行票据0-70%,现金5-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半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方关系的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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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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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2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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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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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0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的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2.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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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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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注:偏离度情况统计只包含交易日,交易所休市银行间有交易也统计在内。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2)本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回购期间内逐日计提应收或应付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和备付金余额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7.8.2 本报告期内无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债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7.8.3 本基金本期末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无。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中包括转换入和分红再投份额,总赎回份额中包括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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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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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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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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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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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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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30%”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选择租用交易单元时,注重所选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市场声誉。对证券公司的研究能力,由公司研究人员对其提供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公司将根据内部评估报告,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决定是否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调整。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无。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