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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廖学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东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5.6.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对2010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5.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5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6.5.6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06月30日 单位:元

  ■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6月 单位:元

  ■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6月 单位:元

  ■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D91版)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D91版)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0-041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对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资概述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隆)为公司与南京华钢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钢)于2010年3月30日合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持有83.33%股权,南京华钢持有16.67%股权。现公司决定以货币资金对天津信隆增资人民币5000万,所增加注册资本由公司全额出资人民币5,000万,南京华钢已声明放弃参与增资的权利。本次增资后,天津信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万元增加至17,000万元。合资双方出资/持股比例调整为: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88.24%,持有天津信隆88.24%股权。南京华钢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1.76%,持有天津信隆11.76%股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公司增加对子公司天津信隆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经计净增产的10%,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于2009 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在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建自行车、保健、运动器械项目及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09 年5月22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于2009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同意公司在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建自行车、保健、运动器械项目,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金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之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3、同意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4亿元,其中一期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一亿元(包括:地价款、建筑物及设备投资等),用地面积约为133,333.33平方米,折合为200亩。主要生产自行车部件、运动保健器械部件。

  (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09年6月1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二)、公司于2009 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建自行车保健、运动器材项目及签订投资协议书的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1、同意该项目增加用地面积为226,678平方米(折合340亩)。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金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之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天津

  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自行车产业园签署投资协议书、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09 年8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依上述决议,公司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自行车产业园(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

  于2009年8月3日正式签订投资协议,拟投资设立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0万元,分3期依次投入,一期计划投资12,000万元,二期计划投资16,000万元,三期计划投资12000万元。

  (三)、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公告已于2010 年3月25日公告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同意将原拟投入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运动器材厂项目”的资金10,000万元转投入“天津信隆一期项目”。

  依据上述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金董事长已于2010年3月25日已与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资方南京华钢五金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同》,具体明确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等相关事项。公司作为“天津信隆一期项目”的主要投资方,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运动器材厂项目”中的10,000万元变更用途后投入第一期;南京华钢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钢”)作为一期项目的合资方,以现金方式投入2,000万元。双方约定以分期缴付方式注资。合资双方已于2010年3月25日依《合资合同》约定将第一期资金5,000万元及1,000万元出资到位,经天津市津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验证,出具津联验内字【2010】第098号《验资报告》。并已于2010年07月05日再次将所余应投入之第二期资金5,000万元及1,000万元出资到位,经天津市津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津联验内字【2010】第306号《验资报告》。至此,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已全数出资到位。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07月0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静海分局核发的JH100225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

  名 称: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静海县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签名:廖学金

  注 册 资 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实 收 资 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公 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 营 范 围:自行车及部件、电动自行车及部件、运动器械及部件、体育用品、玩具、钢管、不锈钢管、管件加工、生产、销售;金属表面处理。

  (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成立日期: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

  营业期限: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至二0六0年三月二十九日

  三、 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天津信隆一期项目的各相关事项办理及工程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有序的进行中。本次增资

  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目的是为了公司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的需要,天津信隆项目用地由原计划的200亩增加为320亩,需增加资金投入;为能及时满足因宏观环境变化及产业调整所带来的华北市场需求相对增加、为掌握欧盟对中国销欧盟自行车课征反倾销税即将结束带来的潜在商机而提早布局、及早投入钢管生产及增加轧板生产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以确保天津信隆项目达产后的原材料供应及降低原材料采购及物流成本,需增加相关工程建设及生产线投入;顺应天津信隆项目所在园区调整税费优惠政策,需加速投资强度。本次增资有助于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确保享有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0-042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0年09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30-14: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中环路55号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09月20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行使部分董事会权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0年5月20日的《证

  券时报》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0年09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0年09月21日、09月25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中环路55号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09月25日下午4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丽秋 周小容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105 传 真:0755-27746236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中环路55号 邮编:518109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0年09月27日召开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行使部分董事会权利》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下转D9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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