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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劵代码:002163 证劵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0-075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7075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9月1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70号文核准,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并于2007年8月23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首发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3600万股。

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实施了每10股派1元且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到20400万股。

2010年4月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85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到26785万股.

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2010年5月18日实施了每10股派1元且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到40177.5万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新股发行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韩平元: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经核查,上述承诺都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9月1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8707.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7%,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76.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总数的5.42%。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备注
韩平元870750008707500021768750韩平元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合计 870750008707500021768750 

说明:限售股份持有人韩平元为公司现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为其所持股份总数8707.5万股的25%,即2176.875万股,剩余75%的股份将作为董事人员持股锁定。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增加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9598575653062508707500257829825
1、国有法人持股133739700  133739700
2、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50775000  50775000
3、境内自然人持股87075000 87075000
4、高管持股800887565306250 73315125
5、投资者配售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217642521768750 143945175
三、股份总数40177500087075008707500401775000

五、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劵代码:002163 证劵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0-076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在海南省工信厅主持下,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特玻”)与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南英利”)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合作的项目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区,双方在太阳能领域开展长期全方位的合作。

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合作背景

1. 海南特玻是公司投资设立,由美国PPG工业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主要生产电子玻璃、太阳能玻璃、Low-E节能玻璃、航空玻璃等特种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业务,是国内最大的高端玻璃制造生产基地,加上公司在蚌埠的光伏太阳能压延玻璃生产线,公司已经成为太阳能领域(晶体硅、薄膜太阳能电池产业)国内最大的太阳能玻璃供应商。

2.海南英利是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口市创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专业化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借助英利集团强大的技术优势以及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口市创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雄厚的本土优势,在海口国家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区建设600兆瓦太阳能电池产业链,全力打造大型光伏产业基地。

二、合作方概况---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飞地工业”园区

2、法人代表:苗连生

3、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4、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硅太阳能玻璃、热发电产品、控制器、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设计施工。

三、合作内容

1、双方在太阳能领域开展长期全方位的合作;

2、技术合作及产品研发

双方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开展新产品的研发,海南特玻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针对海南英利的技术要求,开发生产符合海南英利要求的优质产品。

3、产品供应

海南特玻承诺无论市场供求关系如何变化,海南特玻优先保证海南英利产品供求,海南英利承诺将海南特玻列为太阳能光伏玻璃的重要供应商,在同质同价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海南特玻的产品。

海南英利一期已建设年产100m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海南特玻将配套建设了年产1200万平方的太阳能玻璃深加工生产线。

4、配套建设与服务

海南英利计划二期增加投资建设年产500M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双方同意统筹协调,海南特玻按海南英利产品技术指标,为海南英利配套建设日熔量250~500吨光伏玻璃生产线,满足年产600MW太阳能电池所需的太阳能玻璃。

5、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保密协议

双方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书面授权不能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双方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样品以及商业信息进行保护盒保密,以防止其受到非授权的使用、传播和公布。

就上述协议内容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会在后续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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