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8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该证明显示:
公司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康")将20,000,000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8月27日。本次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37,118,702股的8.43%。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