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0-02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29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长沙枫林宾馆。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数9665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73.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务用车费用定额包干管理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6650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6650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修改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网。

  (三)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

  1、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陈光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吕春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唐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张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李铁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郑立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四)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1、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张克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鲍卉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刘宛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明景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以96650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高育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专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卢经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6650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6650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修改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网。

  四、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0-02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9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9日在湖南长沙枫林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陈光正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陈光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吕春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唐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四、会议以选举方式分别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陈光正先生、刘宛晨先生、吕春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光正先生为主任;

  (2)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鲍卉芳女士、张华先生、张克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鲍卉芳女士为主任;

  (3)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鲍卉芳女士、张克东先生、李铁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鲍卉芳女士为主任;

  (4)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张克东先生、刘宛晨先生、唐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克东先生为主任。

  五、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立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郑立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郑立民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六、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孟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肖文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提案》,决定续聘孟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肖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孟建新先生、肖文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七、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闫晓东先生等八人为公司副总经理、姜小国先生兼任财务总监、孟建新先生兼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决定聘任闫晓东先生、陈碧海先生、姜小国先生、张顺川先生、孟建新先生、邓建国先生、陈友民先生、吴教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姜小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孟建新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上述八名高管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巨潮网"。

  八、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胡健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胡健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附件:高管、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公司高管、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1、郑立民先生 中国国籍,1963 年2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8 月---2007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郑立民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闫晓东先生 中国国籍,196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月---1999年12月任南岭化工厂南岭分厂厂长,2000年1月---2001年7月任南岭化工厂祁东分厂厂长,200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闫晓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碧海先生 中国国籍,1967 年5 月 4 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8 月---2002 年1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科技质量部部长,2002 年11 月2004年10 月任公司技术总监兼科技质量部部长和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2004 年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省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

  陈碧海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姜小国先生 中国国籍,1963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8月---2006年12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资产部部长,2007年1月---2007年8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姜小国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张顺川先生 中国国籍,1952 年6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三二零工厂工人、车间主任、政治处主任、工会主席、副厂长、厂长等职,2006 年4 月至2007年6 月任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顺川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孟建新先生 中国国籍,1968 年2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证券部部长, 2004 年1 月---2007年8月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证券部长, 2007年8月---2008年1月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董秘,2008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秘。现为湖南省国资委青年联合会常委。

  孟建新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邓建国先生 中国国籍,1963 年10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2001 年10月---2008年3月任公司管理总监,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济师,2010年3月1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邓建国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陈友民先生 中国国籍,1963 年11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科技质量部部长、汨罗生产厂厂长。 2004 年8 月2007年12月担任本公司技术总监兼科技质量部长。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3月1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陈友民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吴教建先生 中国国籍,196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营师。1997年12月-1999年8月任南岭化工厂销售一处副处长,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南岭化工厂销售二处处长,2001年8月至2002年2月12日任南岭化工厂市场营销部销售主管,2003年元月至今任本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现任双牌县第七届政协委员会常委。

  吴教建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肖文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改制办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等职,2006年12月---2007年8月担任本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07年8月---2007年12月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2008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

  11、胡健先生 中国国籍,1971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湖南省南岭化工厂财务处会计,审计处审计员。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本公司证券部和审计部主办、主管,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1 月任本公司审计部主管。201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自2001年8月创立以来,与控股股东南岭化工厂实行"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五分开运作。胡健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没有直接联系,不直接发生关系,只对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负责并报告工作。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0-030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9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 29日在湖南长沙枫林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明景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明景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0-02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专题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民主选举卢经文先生作为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卢经文先生简历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卢经文先生简历

  卢经文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汨罗分公司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2008年3月至2010年8月任公司职工董事。

  卢经文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