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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0-031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7日下午2:30时在公司200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熊刚先生因公出国在外而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已书面委托董事杨国威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10 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杨国威先生、刘一女士、纪晓东先生、熊刚先生、濮利康先生、向荣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雄胜先生、钱法仁先生、申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名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 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时方自动卸任。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将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雄胜先生于2002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法仁先生于2007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申卫星先生于2010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提名程序:上述候选人均是由股东或董事会推荐,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换届选举的程序: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述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

◆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1949年4月7日出生,澳大利亚籍,香港工程师学会资深会员(HKIE Fellow),电气工程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自1973年7月曾先后在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布朗·勃法瑞公司(BBC)、ABB公司、阿尔斯通电力公司、阿尔斯通输配电公司的发电及输配电业务不同部门相继担任不同职位,从项目销售经理到高级副总裁,阿海法输配电(AREVA T&D SA)中国地区首席代表及区域副总裁,现任阿尔斯通电力公司(为阿尔斯通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国际事务部区域总监(香港、湖北省)。杨国威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并任董事长,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一女士:1969年3月20日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历,于1991年在上海海运学院水运经济系毕业后,先后在壳牌中国发展有限公司、道达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及内控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的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地区财务总监。刘一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Guy Chardon(纪晓东)先生:1949年5月20日出生,法国国籍。纪晓东先生1972年毕业于巴黎高等综合理工学院, 获得机械工程学位,并于1975年毕业于巴黎Ecole des Mines, 获得硕士学位。 2003年10月,纪晓东先生加入阿尔斯通并曾担任阿尔斯通汽轮机部高级副总裁,目前,纪晓东先生任阿尔斯通热能产品部高级副总裁。加入阿尔斯通前,纪晓东先生先后担任英国Imerys Paper Europe高级副总裁 (2001-2003),Manoir Industries Group首席执行官 (1998-2001),法国Labinal Group执行副总裁 (1995-1998) ,位于芝加哥的American National Can高级副总裁 (1991-1995),Pechiney Rhenalu总裁兼首席执行管 (1983-1991)。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前,纪晓东先生曾在法国政府任文职职务,并担任对外贸易部部长的特别顾问和总理的特别顾问。纪晓东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刚先生:1957年6月21日出生,加拿大国籍。1988年获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国立行政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硕士学位,1986年获国际行政管理高级研究班毕业文凭;1981年获上海的华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现任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共事务。熊刚先生于1988年1月至2005年8月供职于加拿大的魁北克水电公司,担任高级市场推广顾问、中国业务总监和亚洲商务总监等职,负责在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的业务开发和项目管理;2001年至2007年任美亚电力有限公司北京首席代表,负责政府关系事务及业务发展;加入阿尔斯通公司之前,熊刚先生就职于美国AEI亚洲有限公司,任中国首席代表和业务发展总监。熊刚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Dominique Pouliquen(濮利康)先生:1960年3月3日出生,法国国籍。1981年在法国巴黎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后毕业于法国巴黎政治学院(Institute of Politic Studies in Paris)。在银行任金融分析师一年后,濮利康先生为多家大型跨国工业企业提供了6年涉及提高产能、质量管理和软件生产的咨询顾问服务。1989年,濮利康先生投身IT业,并先后在业务发展和销售管理领域担任要职。1996年,濮利康先生在离开了与Sema集团合并的Telis集团后,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加入阿尔斯通交通运输。其间,他负责阿尔斯通交通运输销售和市场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实施。此后,他曾先后担任阿尔斯通交通运输市场总监和阿尔斯通交通运输服务部亚洲区总监。2001年,他被任命为阿尔斯通交通运输产品与战略部高级副总裁并成为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的一员。凭借突出的贡献,2005年他又荣升为阿尔斯通列车终身维护部负责人。濮利康先生现任阿尔斯通交通运输亚太区高级副总裁。濮利康先生未持有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向荣伟先生:1953年4月15日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毕业,历任武汉锅炉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武汉锅炉厂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向荣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雄胜先生:1960年1月29日出生,中国国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南京大学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内部控制、会计基本理论、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副秘书长;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江苏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河海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学院等高校兼职教授;宏图高科、S仪化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杨雄胜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André CHIENG(钱法仁)先生:1953年11月8日出生,法国国籍,巴黎高等综合理工学院毕业,出于对经济的兴趣,他先后就读于国家经济管理与统计学院和巴黎政治学院。1978年,他决定去中国任教两年,在大学里教授经济。1980年回到法国,被路易.德雷福斯集团派往长期专门从事对华贸易的法国公司布兰贝拉公司任总经理。1988年,该公司更名为亚义赛公司, 扩展了咨询业务,并于同年钱法仁先生出任该公司董事长至今。2001年起,钱法仁常驻北京,他还兼任了法中委员会的副主席、河北省政治经济顾问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荣誉会员。钱法仁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申卫星先生:1970年4月24日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卫生法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副秘书长兼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月旦民商法杂志》副总编辑。申卫星先生先后获得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年和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的访问学者。申卫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0-032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8月27日下午2:30在公司200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并予以确认。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0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石子岺先生、孙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将对监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产生前,第四届监事会现有的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时方自动卸任。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三十一日

附件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石子岺先生:1963年1月19日出生,中国国籍。198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主修热物理低温工程专业,并获学士学位;2004年获得同济大学--ENPC MBA(Institut Franco-Chinois d'Ingenierie et de Management Shanghai, China/Paris, France).自2010年7月起,任阿尔斯通电力热能产品静态设备制造副总裁;2005年5月自2010年6月,任北重阿尔斯通(北京)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制造总监、副总经理等职;2004年1月至2005年4月,先后任领先大都克(天津)电触头制造有限公司(美国独资企业)运营总监、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上海阿尔斯通变压器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阿尔斯通中国采购高级采购经理;1984年至1997年,在航天部101所工作,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石子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 彤女士:1970年7月2日出生,中国国籍。1988年至1992年就读于天津大学,双学位(企业管理和科技英语)。1992年至1993年在天津财经大学任助理讲师;1993年至1994年在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公关部工作;1994年至2000年任中石化-霍尼韦尔财务行政经理、霍尼韦尔中国区产品事业部业务规划和控制经理、霍尼韦尔南中国区域经理等职;2002年至2004年就读于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2001年至2003年任天津阿尔斯通水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至2009年任天津阿尔斯通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特别项目财务总监。孙彤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0-033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00时

2.召开地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新工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选举杨国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刘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熊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濮利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向荣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关于选举杨雄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选举钱法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选举申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选举石子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孙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是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10年8月31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17:00时

4. 登记地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幼兰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1993700 传真:027—81993701

2.会议费用:会期一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序号议 案 内 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选举杨国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刘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熊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濮利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向荣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数 = 持股数×6
1.7关于选举杨雄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选举钱法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选举申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数 = 持股数×3
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选举石子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孙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数 = 持股数×2

说明:

1. 本次《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需注意股东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

2.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 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 日

六、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注册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 编:

注:股东参会登记表用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备查文件

1.《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0-034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2010年1月1日——

2010年9月30日

2009年1月1日——

2009年9月30日

增减变动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6,900.00-29,585.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1.00--

注:2010年7月1日-9月30日的业绩预计为:1,336.72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做出,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发生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外项目延迟执行及国内订单低于预期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因公司2007年、2008年、2009 年三年连续亏损,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 条、第14.1.3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决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9日起暂停上市。《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告》已刊登于2010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恢复上市的相关条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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