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委将联合出台规范性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构建一整套覆盖内幕交易发生领域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执行机制,形成对内幕交易“齐抓共管、多管齐下、群防联控”的综合防控机制。
近年来,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服务科学发展、强化两项职能,加大惩治力度、更加注重预防”的工作思路,立足行业特点,发挥体制优势,坚持“点线面”结合,推进资本市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从关键“点”突破,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证监会瞄准“强化教育、完善制度、监督到位”三个关键节点,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全面开展党风廉政专项教育活动。证监会将反腐倡廉相关法规制度汇编成《中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手册》,并从今年7月开始,组织证券期货监管系统所有党员干部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项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签订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的承诺书。
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廉政准则》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附则中关于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度、完善配套措施的要求,证监会纪委会同相关部门,着眼防范风险,针对创业板首发上市、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与股指期货品种交易等监管工作任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改革完善行政许可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为,为抓好证券期货监管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打造有效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链条”。为确保监管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去年,证监会制定了《中国证监会纪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之后,又专门针对控制市场准入的发审委和关系上市公司质量改善的并购重组委,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发审委委员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证监会纪委还将组织会内相关部门和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共同签署加强监督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形成会纪委、业务部门和投保基金三个环节相互配合、监督联动的格局。在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为切实防范监管干部在履职过程中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最近,证监会党委已原则通过《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规定(试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回避制度,凡涉及与公共利益冲突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回避。
从监管“线”延伸,推动证券期货业行风建设
规范履职、倡导自律,认真开展行为准则执行情况检查。证监会从今年3月下旬至5月底,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检查整改和总结四个阶段,对《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管系统各单位和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深入查找问题、梳理工作流程、落实整改措施,监管能力和执业质量稳步提高,干部作风和行业风气明显改善。为巩固检查工作成效,下一步,证监会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按照“选择试点、逐步推广、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步骤、分阶段推进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实施,把内控机制建设和合规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各类市场主体日常监管的范围,确保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质量。适时组织召开行业合规管理座谈会,促进行业合规管理经验交流,研究确立合规管理工作的新目标、新要求,积极推动建立全行业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
诚信为本、合规为基,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证监会始终把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健全维护诚信利益、追究失信责任的监管机制,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规范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证监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各业务部门、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协会以及监控中心“五位一体”的监管协调机制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全面加强与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和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证监会开发管理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系统,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已囊括了近10年来资本市场各类主体的诚信情况,共记录诚信信息8113条。证监会还向全国106家证券公司、60家基金公司、162家期货公司发放调查问卷,对各行业机构党组织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进行摸底,积极探索以体制、机制创新解决行业商业贿赂发生的深层次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证券期货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得到了提升,商业贿赂行为发展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已初步形成。
净化市场、营造声威,严厉打击“老鼠仓”和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成立了稽查总队,集中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拓宽和完善线索渠道,建立了证券交易所与稽查部门的线索移送“直通车”制度,加强了对媒体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核查,案件线索和立案数量大幅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显著增强。近年来,随着基金规模的快速增长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从事“老鼠仓”交易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政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内幕交易呈易发、多发态势。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2009年,深圳证监局通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排查、突击检查基金公司等方式,快速查办了3起内幕交易案件和3起“老鼠仓”案件,起到了震慑作用。据统计,证监会去年查处的内幕交易案件数是前5年数目之和。
从体制“面”拓展,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证监会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建立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协查工作平台,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机制,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惩防体系建设。
延伸监管触角,发挥体制优势,联合开展内幕交易综合防控工作。证监会认真分析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和防范内幕交易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政策需求,在制度、监管和惩治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和探索。2008年以来,证监会以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改革为契机,规范审核工作程序,取消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沟通的“窗口期”指导制度,要求上市公司上报并购重组方案之前,必须在交易所申请停牌。去年,证监会纪委和上市部研究制定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在系统内部分辖区上市公司开展试点。下一步,相关部委将联合出台规范性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构建一整套覆盖内幕交易发生领域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执行机制,形成对内幕交易“齐抓共管、多管齐下、群防联控”的综合防控机制。
创新监管载体,增强工作合力,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近期,在中央纪委和监察部的支持下,证监会启动了地方派出机构和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试点工作,通过畅通多层次横向沟通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各自优势。在防范、打击内幕交易和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上,各省、市、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可以依托联席会议平台,督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更好地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干部的行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审批环节的内部管理和制约监督,压缩决策链条、缩短审批时间、完善保密制度、实现内幕信息流转留痕,更加有效地打击和预防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证监会可以通过联席会议这个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做好市场风险防范工作,也可以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以提高取证工作效率,形成案件查办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