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10年8月30日至9月1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A股股价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0年8月30至9月1日,本公司A股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我核查并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得知到目前为止并自本披露日起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针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或其他股权融资、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计划,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