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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同意陆万山先生不再担任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由高峰先生单独管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夏和平先生单独管理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销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备案。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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