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9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3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80元/股,发行数量为4,38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87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3,50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工作已于2010年9月1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0年8月31日公布的《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33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491,04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7,050万股。

  二、本次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通过网下发行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876万股,有效申购为17,05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5.13782991%,认购倍数为19.46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网下发行所有配售对象名称、询价对象名称、有效申购数量及获配股数情况列示如下:

  ■

  ■

  注:1、上表内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发行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份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电 话:(010)84683900

  联系人:张欣亮、唐雷、陈石磊、梅辛欣、卢小萌、杨莹

  发行人: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3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