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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相关事项尚在筹划审议过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0年9月3日开市起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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