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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9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0-06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SAIF II”)及其一致行动人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King Express”)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司2010年7月24日发布《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0-051)之日起,SAIF II和King Express分别于2010 年7 月28 日、2010 年8 月25 日、2010 年8 月30 日及2010 年9 月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7,80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权益变动后,SAIF II和King Express仍分别持有本公司41,026,899股和1,248,815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7.38%和0.22%,其中SAIF II仍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怡亚通

股票代码: 0021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公司住所: 3rd Floor, Raffles Tower, 19 Cybercity, Ebène, Mauritius

通讯地址: 3rd Floor, Raffles Tower, 19 Cybercity, Ebène, Mauritius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

公司住所: Suite 2115-2118,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通讯地址: Suite 2115-2118,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年九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SAIF II、 KING
SAIF II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KING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
怡亚通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SAIF II

公司名称: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注册地址:3rd Floor, Raffles Tower, 19 Cybercity, Ebène, Mauritius
法定代表人:Andrew Y. Yan
注册资本:US¥1.00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C106003031
组织机构代码: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25088635
经营期限:没有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股东及持股比例:SB Asia Investment Fund II L.P. (100%)
通讯地址:3rd Floor, Raffles Tower, 19 Cybercity, Ebène, Mauritius
联系电话:(230) 464-5995
传 真:(230) 464-5115

SAIF II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信息:

姓 名职务长期居住地国籍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ANDREW Y. YAN董事香港香港
MARIE CHANTALE WAN MIN KEE董事毛里求斯毛里求斯
NAIKEN VEERASAMY董事毛里求斯毛里求斯

(二)KING

公司名称: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
注册地址:Suite 2115-2118,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Chan Siu Man
注册资本:HK¥2.00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7170698-000
组织机构代码: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22/37170698
经营期限:没有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股东及持股比例:CHAN SIU MAN (50%)

WONG PUI KI (50%)

通讯地址:Suite 2115-2118,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联系电话:(852)2918-2200
传 真:(852)2234-9116

KING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信息:

姓名职务长期居住地国籍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Chan Siu Man董事香港香港
Wong Pui Ki董事香港香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KING在2007年6月份向SAIF II的股东SB Asia Investment Fund II L.P.(“SAIF LP”)借贷一笔资金,总额为500,064美元。一直没有归还SAIF LP。按照KING与 SAIF LP在2010年6月21日达成的协议,KING同意,应当以其所持有的50%的怡亚通股份的收益抵偿贷款本金和利息,KING应该在处置怡亚通股份后,将所得收益的50%扣除税收后支付给SAIF LP。KING与SAIF II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怡亚通股份的董事阎焱(即Andrew Y. Yan)是SAIF II的三个董事之一。怡亚通股份的董事阎焱和苏君祥还是SAIF LP投资委员会的成员之一, SAIF LP共有七个投资委员会委员。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怡亚通股份是基于实现财务投资回报的需求而作出的商业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怡亚通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减持怡亚通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SAIF II持有怡亚通65,937,899股股份,占怡亚通总股本的11.86 %; KING 持有怡亚通4,142,015股股份,占怡亚通总股本的0.74 %。 自2010 年7月28日至2010年9月1日,SAIF II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卖出怡亚通24,911,000股股份;KING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卖出怡亚通2,893,200股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SAIF II持有怡亚通41,026,899股股份,占怡亚通总股本的7.38 %; KING 持有怡亚通1,248,815股股份,占怡亚通总股本的0.22%。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怡亚通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怡亚通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买卖怡亚通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时间买入股票卖出股票
数量(股)价格区间(元)数量(股)价格区间(元)
SAIF II2010年6月  11,549,18911.83
2010年7月  23,664,20812.15 - 12.84
2010年8月  12,106,80014.07 – 14.43
2010年9月  4,444,20014.30
KING2010年6月  950,81111.83
2010年8月  2,893,20014.07 – 14.43
合 计  55,608,40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SAIF II(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KING(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毛里求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香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 KING: 4,142,015股 持股比例 - KING: 0.74%

持股数量 – 合计: 70,079,914股 持股比例 - 合计: 12.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 KING: 2,893,200股 变动比例 – KING: 0.52%

变动数量 -合计: 27,804,200股   变动比例 – 合计: 4.99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怡亚通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走势,进行适当的操作。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SAIF II(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KING(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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