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知,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与北京首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转让)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事宜,各方未能在《收购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框架协议书》及《收购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之延期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就本次收购达成正式股权收购(转让)合同(协议),经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与北京首泰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于2010年8月23日签订了《收购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之终止协议》,双方同意《收购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框架协议书》及《收购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之延期协议》终止。
同时,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知,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与天津正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目前天津正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准备提供《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报告书正在编写过程中。待出具《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公告有关协议,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
今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于股权方面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