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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68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07年5月2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为恢复上市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自股票暂停上市以来,本公司董事会一直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工作。2007年,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的总体计划,在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了第一步债务重组。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7年实现了盈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16日正式受理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为化解退市风险同时为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的盈利能力,在债委会的协调下,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于2008年10月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与金融债务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确定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并于2009年6月将相关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方案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报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由于受近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与中国证监会进行的沟通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的重组工作一直无法继续推进,且国家对房地产产业的调控政策近期也无松动的可能,2010年6月21日,公司股东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解除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的提案》。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公司董事会正努力就解除框架协议的具体事宜与中锐控股进行协商。同时,公司董事会也正在积极寻找新的重组方,力争尽快启动新的重组工作,使公司股票尽早恢复上市,本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新的重组方和重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有关规定,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此,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2010年度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升街72号8 层

  邮编:610015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69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5家,其中已有49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99.14%,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注销、无法联系、正在办理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巨额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在经过与非流通股股东、重组方、相关债权人进行数次协商沟通后,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将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同步实施。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已制订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鉴于公司与中锐控股的资产重组工作已经终止,经与有关各方协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继续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同步实施。待公司新的重组方确定后,公司将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尽快启动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邮编:610015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联系人:吴锋

  电子信箱:wufeng@ufg.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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