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促进节能减排,山东省物价和住建部门日前发布指导意见,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在起步阶段对用户缴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的鼓励政策。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推行供热计量收费的起步阶段,结算热费时实行“多退少不补”,即先按面积计算热费一次性收取,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供热计量收费完善后,热费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据介绍,从2010年起,山东省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两年内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