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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越股份再次与交通部门对簿公堂
柯 景

  证券时报记者 柯 景   见习记者 李 欣

  本报讯 海越股份(600387)地处浙江省诸暨市,主营交通、水利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经营和石油及液化气制品的销售。公司拥有杭金公路(03省道)诸暨段、平黎一级公路嘉善段的收费权,却屡屡与负责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发生纠纷,其背后的原因引人深思。

  海越股份2010年中报披露,海越股份全资子公司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7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违反协议行为的诉讼,涉及金额超过6500万元。

  这已经不是海越股份第一次与交通部门对簿公堂,早在2005年海越股份就曾起诉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违反03省道诸暨境内十二都至郑家坞“四自”公路征费权的协议,诉讼标的为38937.22万元,最终以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回购征费权宣告结束。

  海越股份相关人士表示,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和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纯属无奈之举。公司投资的公路利益长期受到侵害,这涉及到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经多方协调无果,只得诉之法律。

  资料显示,2004年以前,03省道诸暨段由海越股份投资并由其全资子公司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收费管理,萧山段的收费经营权由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享有。2004年,因杭州城市建设和环城高速公路建设的需要,两站归并后成立新收费站统一收费。海越股份、萧山区交通局和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协议约定,新收费站日常管理由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收费收入由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与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各半享有。

  海越股份介绍,新收费站自2004年6月15日开征至今,萧山籍车辆经过该路段却免缴通行费,到楼塔、河上两镇去的外地牌照车辆经过该路段也全部免缴通行费,并在收费站附近建起仅1.3公里的绕站公路,保障萧山籍及大量外地车辆得以绕站逃费。2005年8月及2007年3月,诸暨市公路段和诸暨市公证处的两次监督测试均显示,如能正常收费,该收费站日均收费应在20万元以上,但实际日均收费仅为几万元。因此,海越股份估计,公司年损失金额高达近3000万元。

  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与海越股份一样为公路的投资方,原应与海越股份一起维护自身利益,出现这样的情况,让人觉得蹊跷,记者为此联系了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部门萧山区交通局。法制科游科长告诉记者,与海越股份确实存在相关诉讼。不过,萧山区交通局未出台任何关于特定群体的免费政策,也并非对收费站日常管理不作为,而是确实存在收费困难的问题。

  游科长介绍,2004年合并收费站之后,新的收费站地处萧山境内,却把本属于萧山地区的楼塔、河上两镇挡在了收费站之外,造成这两地周边居民来回萧山境内须缴费的现状,对此,民怨颇深,强制执行收费难度很大。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杭州市萧山区政府每年给予杭州市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的补贴可能弥补了由此造成的损失,且这项补贴的金额每年高达6000万元以上。海越股份认为,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方面的损失有了着落,但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能白白损失,因为这关系到全体股东的权益。

  另据记者了解,我国政府还贷二级公里的收费一直是个难题,近些年我国已在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在平衡事实面临收费困难与如何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之间的矛盾上,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能研究更多有效手段,尝试比如共享补贴、回购征费权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目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了这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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