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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安创投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安创投未向领先科技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平安创投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到处罚情况
平安创投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声明,平安创投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其主要管理人员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交易对方3——联中实业有限公司
(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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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2007年4月11日,联中实业经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准在香港注册成为有限公司,法定股本10,000港币,分为1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港币1元(HK¥1.00),已发行股本为普通股1股,总面值港币1元(HK¥1.00),股款由股东Tandy Enterprises Limited已缴足;自设立以来其股本、股东及持股比例均为发生变化。
(三)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联中实业为Tandy Enterprises Limited 100%持有的控股子公司,Tandy Enterprises Limited的唯一股东是国泰财富集团一期基金。国泰财富集团一期基金是2004年2月9日于开曼群岛成立的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3.08亿美元,由44家有限合伙人出资。
联中实业的股权控制结构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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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联中实业为国泰财富集团一期基金的投资平台,除对中油金鸿进行投资及管理该笔投资外,其自身未从事任何具体的业务。
(五)主要财务指标
联中实业最近三年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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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未审计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联中实业的唯一股东为Tandy Enterprises Limited,Tandy Enterprises Limited的唯一股东是国泰财富集团一期基金。国泰财富集团一期基金的管理人为New China Capital Management,L.P.,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Paul S. Wolansky,因此联中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Paul S. Wolansky。
Paul S. Wolansky 先生,1956年2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阿默斯特学院文学学士和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护照号码为:14141****,通讯地址为:35 Edgewood Drive,Greenwich CT 06831,USA。
(七)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联中实业与领先科技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联中实业与领先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2、联中实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中实业未向领先科技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联中实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到处罚情况
联中实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声明,联中实业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其主要管理人员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四、交易对方4——益豪企业有限公司
(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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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2007年4月11日,益豪企业经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准在香港注册成为有限公司,法定股本10,000港币,分为1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港币1元(HK¥1.00),已发行股本为普通股1股,总面值港币1元(HK¥1.00),股款由股东China Sharp International Limited已缴足;自设立以来其股本、股东及持股比例均为发生变化。
(三)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益豪企业为China Sharp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资拥有的控股子公司,China Sharp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唯一股东是Proper Ally Limited,国泰财富集团二期基金为Proper Ally Limited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国泰财富集团二期基金是2007年2月16日于开曼群岛成立的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5.5亿美元,由69家有限合伙人出资。
益豪企业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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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益豪企业为国泰财富集团二期基金的投资平台,除对中油金鸿进行投资及管理该笔投资外,其自身未从事任何具体的业务。
(五)主要财务指标
益豪企业最近三年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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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未审计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益豪企业的唯一股东为China Sharp International Limited,China Sharp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唯一股东是Proper Ally Limited,Proper Ally Limited的唯一股东为国泰财富集团二期基金。国泰财富集团二期基金的管理人为New China Capital Management,L.P.,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Paul S. Wolansky,因此益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Paul S. Wolansky。
Paul S. Wolansky 先生的简介详见“第四节 三 (六)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七)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益豪企业与领先科技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益豪企业与领先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2、益豪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益豪企业未向领先科技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益豪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到处罚情况
益豪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声明,益豪企业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其主要管理人员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五、交易对方5——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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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设立
2007年10月11日,金石投资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83,100万元人民币,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自出资设立。上述出资已经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华中兴审字[2007]第1009-64号《验资报告》验证。
2、第一次增资
2008年7月11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以货币形式向金石投资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3,100万元人民币增至15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出资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永华明(2008)验字第60469435_A02号《验资报告》验证。
3、第二次增资
2009年6月8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以货币形式向金石投资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0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出资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469435_A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石投资100%股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23.45%,为该公司最大股东,因此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为金石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金石投资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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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金石投资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及投资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中油金鸿股权外,其按照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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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财务指标
金石投资最近三年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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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9、2008年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尚未编制财务报表。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石投资的唯一股东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持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3.45%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由财政部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
(七)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金石投资与领先科技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石投资与领先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2、金石投资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石投资未向领先科技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金石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到处罚情况
金石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声明,金石投资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其主要管理人员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六、交易对方6—— 上海福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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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设立
2009年8月4日,上海福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建省金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90万元,占90%;魏鹤仙以货币出资10万元,占10%。上述出资已经上海锦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锦会验字(2009)第A105号《验资报告》验证。2009年8月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福宁投资的设立登记。
2、增资
2009年11月9日,福建省金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及魏鹤仙对福宁投资进行了货币增资,福建省金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货币增资810万元人民币,魏鹤仙以货币增资9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福建省金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90%,魏鹤仙出资100万元,占10%。上述出资已经上海锦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锦会验字(2009)第A108号《验资报告》验证。
3、股权转让
2010年4月13日,福建省金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魏鹤仙、章积锦、陈奶翰、刘志先、林立庭、林立程、林立胜、魏鹤斌、郑嫩英、孙文斌、李长江、黄文华、凌云、凌晖、郑小杨、王春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福建省金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宁投资90%股份分别转出,转让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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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
(三)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宁投资的股东为魏鹤仙等16名自然人,其中魏鹤仙系福宁投资的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是福宁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福宁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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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福宁投资主营业务为投资及投资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中油金鸿股权外,无其他下属企业。
(五)主要财务指标
福宁投资最近三年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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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魏鹤仙先生持有福宁投资的12.88%股权,系福宁投资的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是福宁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魏鹤仙先生,1963年7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5220119630728****,住所及通讯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三楼,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七)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福宁投资与领先科技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宁投资与领先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2、福宁投资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宁投资未向领先科技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福宁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到处罚情况
福宁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声明,福宁投资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其主要管理人员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七、交易对方7——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
(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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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 设立
北京紫金宸广告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4日在北京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旭光达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40万元,占80%;纪勇以货币出资8万元,占16%;李广珍以货币出资2万元,占4%。上述出资已经中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02)中务验字12-075号《验资报告》验证。2002年12月2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北京紫金宸广告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2、增资
2008年8月21日,北京紫金宸广告有限公司股东同意吸收北京市高丽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新股东,北京市高丽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95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1000万元。同日,北京市万和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8)万和通验字8-15号验资报告对该次增资予以验证。2008年8月22日,北京市工商局准予办理本次变更登记。
3、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26日,北京高丽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赵庆、卢家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高丽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在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的部分货币出资6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赵庆,将其在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的部分货币出资3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卢家欣;北京市旭光达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卢家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市旭光达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在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货币出资4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卢家欣;纪勇、李广珍分别与卢家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纪勇将其在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货币出资8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卢家欣,李广珍将其在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货币出资2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卢家欣。同日,北京市工商局准予本次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赵庆持有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60%股权,卢家欣持有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40%股权。
(三)股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农丰禾的股东为赵庆和卢家欣,其中赵庆持股60%,系中农丰禾的实际控制人。
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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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农丰禾的前身为北京紫金宸广告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广告信息咨询,2008年11月更名为中农丰禾,并将经营范围变更为“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种植业(野生植物、种子及麻醉药品原植物除外);养殖业(野生动物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对中油金鸿进行投资及管理该笔投资外,其自身主营业务尚未开展。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中农丰禾最近三年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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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主要股东为实际控制人
赵庆先生持有中农丰禾6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赵庆先生,1972年8月出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2302021972082****,住所及通讯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45号楼3单元55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七)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中农丰禾与领先科技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农丰禾与领先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农丰禾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农丰禾未向领先科技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中农丰禾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到处罚情况
中农丰禾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声明,中农丰禾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其主要管理人员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八、交易对方8——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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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设立
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1日在北京成立,设立时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新江以货币认缴出资额400万元,占40%;张新容以货币认缴出资额400万元,占40%;阳志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占20%。设立时实际缴付200万元,其中宁新江以货币缴付80万元,张新容以货币缴付80万元,阳志以货币缴付40万元。未缴付部分(其中:宁新江货币出资320万元,张新容货币出资320万元,阳志货币出资160万元)应于2011年8月31日缴足。上述出资已经北京中润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润恒验字(2006)G-1-0705号《验字报告》验证。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2、增资、第一次增加实缴出资
2008年2月18日,盛世景股东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科技发展,技术推广服务”;同意阳国凡、皮金雄、张利群加入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9000万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38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各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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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出资已经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大验字(2008)第B223号《验资报告》验证。
3、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加实缴出资
2009年7月8日,经盛世景股东会同意,阳志、阳国凡分别与深圳市加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阳国凡将1800万货币出资转让给深圳市加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实缴部分转让360万元、待缴部分转让1440万元;约定阳志将200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深圳市加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实缴部分转让40万元、待缴部分转让160万元。同日,张新容与张利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新容将400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张利群,其中实缴部分转让80万元、待缴部分转让320万元。并同意宁新江增加实缴货币出资750万元;张利群增加实缴货币出资150万元;深圳市加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实缴货币出资100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恩验字(2009)第09A222262号《验资报告》验证。2009年9月10日,北京市工商局准予变更登记。
4、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3日,皮金雄与邓维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皮金雄将盛世景的货币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邓维,其中实缴部分250万元,待缴部分750万元。变更后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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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世景投资的股东为宁新江、张利群、深圳市加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邓维及皮金雄。
盛世景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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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盛世景投资主营业务为投资及投资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中油金鸿股权外,无其他下属企业。
(五)主要财务指标
盛世景投资最近三年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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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07、2008年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宁新江先生持有盛世景投资6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宁新江先生,1965年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43022319650109****,住址及通讯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俊安苑俊才轩5栋6D,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七)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盛世景投资与领先科技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盛世景投资与领先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2、盛世景投资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世景投资未向领先科技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盛世景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到处罚情况
盛世景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声明,盛世景投资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其主要管理人员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九、交易对方9——陈义和
(一)基本情况
陈义和先生,1963年4月出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15020419630430****,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太阳星城,通讯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245房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主要职务(含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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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陈义和先生除控制中油金鸿外,其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为财富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1)财富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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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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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交易对方10——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
(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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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设立
领先集团设立于1999年11月3日,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天津领先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李建新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张彤以货币出资400万元,张震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刘建钢以货币出资300万元。
1999年10月25日,天津市京津冀会计师事务所出局了京津冀审咨Ⅱ(验)字(1999)第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资本1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领先集团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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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次增资
1999年11月1日,领先集团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资本公积2,204.2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股东按所占股权比例分配,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204.2万元。
1999年12月17日,天津博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博达验内(99)第698号《验资报告》,确认领先集团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2,204.2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2,204.2万元。
本次变更后,领先集团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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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次增资
2005年1月8日,领先集团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在原注册资本基础上增加5,000万元至17,204.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天津燕化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天津开发区顺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
2005年1月11日,天津市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津博达验内(2005)2-002号《验资报告》,验证领先集团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本次变更后,领先集团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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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年4月20日,领先集团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张震将其在领先集团中所占有的2.13%股权即366.126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天津燕化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领先集团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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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25日,领先集团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张彤将其在领先集团中持有的2.84%的股权即488.168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天津开发区顺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领先集团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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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先集团的控股股东股东为李建新。
领先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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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领先集团主营业务为投资及投资管理,下属企业覆盖制药、药品销售、房地产、贸易等诸多领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按照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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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财务指标
领先集团最近三年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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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李建新先生持有领先集团63.84%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李建新先生,1966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12010719660910****,住址为:天津市河西区西楼后街华义公寓3号楼1门401,通讯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小区龙水园2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七)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领先集团与领先科技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领先集团持有领先科技第一大股东吉林中讯90%的股权,为领先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2、领先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先集团通过吉林中讯向领先科技推荐了董事李建新、刘建钢、张震、陈学志(其中李建新先生任领先科技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学志(任领先科技财务总监)。
(八)领先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受到处罚情况
领先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声明,领先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其主要管理人员也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第五节 交易标的
在本次交易中,置出上市公司的标的为领先科技截止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除未偿付的“股转债”债券余额及等额货币现金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入上市公司的标的为中油金鸿全体股东合法持有的中油金鸿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油金鸿将成为本公司控制及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下转D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