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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0-035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0年9月8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陆申董事、曾益新董事、白慧良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明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主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H股发行并上市的条件,同意下述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方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发行时间

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H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惯例和资本市场情况选择,可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法律项下144A条款的国际配售及S 规例的美国境外发行和日本非上市公开发行(POWL)。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并授予联席簿记管理人不超过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定价方式

本次H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依据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可比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进行定价,且定价不低于本次H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发行对象

本次 H股发行的对象为境外专业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公开发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公司也可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根据国际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在日本进行非上市公开发售部分(POWL)。

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本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议案的公告不是销售本公司股份的要约,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发出正式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对方案及方案中涉及的发行事宜进行分项表决。

三.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目的,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 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境外专业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投资者发行 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本次 H股发行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1. 境内外医药工业收购兼并:公司医药工业业务在加快品种集聚、生产集中等内部整合的同时,积极寻求战略导向的境内外收购兼并,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将根据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的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适时收购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集团”)持有的抗生素业务资产,以实现现有医药工业业务的整合,形成一系列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和产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此同时,公司亦将积极寻求其他境内外具有战略意义的并购项目,力争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外延式扩张。

2. 医药商业网络建设及并购:通过自建或者兼并收购的方式优先重点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等战略性地区新增分销网点,填补分销渠道空白点,提高分销网络覆盖范围和密度,并且调整分销网络管理结构,形成以各地核心公司为区域运营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的分销网络架构,并加快向全国市场快速发展。同时进一步利用规模优势与资金优势,增强对上游药品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和控制能力,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 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现有研发投入占工业销售收入比例虽高于国内行业平均水平,但与国际领先制药企业仍有一定差距。重组完成后,公司已形成由中央研究院,子公司技术中心,以及和高等院校的联合实验室组成的研发体系及专业技术平台,公司将大力推进“由被动创新向主动创新过渡”,“由技术创新向源头创新延伸”的新药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原料药和仿制药的研发投入。

4. 建设企业信息系统:为加快发展步伐,提升运营效率,公司需要加强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综合化信息操作平台。该平台将提高公司内部沟通效率,形成管理、财务及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发挥协同效应;同时,通过该平台可科学管理上游供应商和下游销售终端业务数据,有利于公司实现集中采购平台和营销平台,增强议价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5. 补充流动资金和优化财务结构:股本融资将适当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上述募投项目详细计划形成及具体实施的过程如发生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有关的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H股发行及上市方案,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H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

2.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签署、执行、修改、中止任何与本次 H股发行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承销协议和国际承销协议);聘请保荐人、收款银行及其他与H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与香港联交所进行沟通,以及其他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

3.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就H股发行及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本次H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4. 在不限制本议案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的一般性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批准保荐人适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排期申请表格即A1表格(以下简称“A1表格”),并于提交该表格时:

(1)代表公司作出以下列于 A1表格中的承诺:

a. 在公司任何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期间的任何时间,遵守当时有效的《香港上市规则》的一切要求;

b. 如果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预期就上市申请进行聆讯审批的日期前,因情况出现任何变化,而导致呈交的A1表格或上市文件稿本中载列的任何资料在任何实质方面存有重大误导性,公司将通知香港联交所;

c. 在证券开始交易前,向香港联交所呈交《香港上市规则》第9.11(37)款要求的声明(附录五 F表格);

d. 于适当时间按香港联交所《香港上市规则》第9.11(34)至9.11(38)条的适用规则向香港联交所呈交所需的文件,尤其是,公司应促使每名董事及拟出任董事人士(如有)、每名监事及拟出任监事人士(如有),在上市文件刊发后切实可行地尽快向香港联交所呈交一份依照附录5H/I表格并已正式签署的声明及承诺函;以及

e. 遵守香港联交所不时公布的刊发和通讯方面的程序及格式要求。

(2)代表公司按照 A1表格中提及的《香港上市规则》第5条和第7条的规定批准香港联交所将下列文件的副本送交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存档务监察委员会存档:

a. 所有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呈递的文件;及

b. 公司或公司代表向公众人士或公司证券持有人作出或发出的某些公告、陈述、通告或其他文件(如公司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5.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在本次 H股发行上市期间,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授权时仅限于根据 H股发行的监管规定,对H股章程进行调整和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对 H股章程的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订);H股发行完毕后,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就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并报有关政府机关进行核准,及向工商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6.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7.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务。

8.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以及董事会决定的另外一名人士共同行使。

9.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次审议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H股发行并上市前,公司现行章程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H股并上市,为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 H股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修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订现行《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

增加条款:“第三十条 本办法不适用于H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H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修订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H股发行并上市前,公司现行《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维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人员调整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分工调整,同意葛剑秋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现聘任韩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0-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件:韩敏女士简历

韩敏女士,1977年1月出生。上海大学经济学学士(会计学专业 货币银行学方向),英国诺丁汉大学商学院金融和投资学硕士。已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工商业务主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风险控制部经理等职。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0-036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9月27日9:00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

具体方案内容采取分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时间

(3)发行方式

(4)发行规模

(5)定价方式

(6)发行对象

(7)发售原则

3、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6、 《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 《关于修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修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三、会议方式、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9月27日 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9月27日 9:30—11:30,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宝安大酒店(浦东东方路800号)影视会议厅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13日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会议人员

1、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0年9月17日 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上海好望角大饭店(肇嘉浜路500号)应睐厅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地、周凌岑;

联系电话:021-63730908转董事会办公室;传真:021-63289333。

九、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788607,沪市挂牌股票简称:上药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788607;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其中对议案2需填报子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序 号议 案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99.00
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1.0
议案二《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2.0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发行时间2.02

发行方式2.03
发行规模2.04
定价方式2.05
发行对象2.06
发售原则2.07
议案三《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3.0
议案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4.0
议案五《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5.0
议案六《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0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7.0
议案八《关于修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8.0
议案九《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9.0
议案十《关于修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1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

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议案二及其子议案的表决计票原则相同。

5、股票操作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上海医药”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如某股东拟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则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8607 买入 99.00 1 股

(2)如某股东拟对议案3、4 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

其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8607 买入 3.00 元 2 股

788607 买入 4.00 元 2 股

788607 买入 99.00 元 1 股

6、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十、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4、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本通知第七条第3点“登记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和文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特此公告。

附:

1、授权委托书样本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 号议 案表决意见

(单位:股)

同意弃权不同意
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时间   
发行方式   
发行规模   
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   
发售原则   
议案三《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上海医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修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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