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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0—029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7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对实际经营活动产生帮助,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公司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申请900万元两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先生签署本次贷款相关担保的法律文书。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0--030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3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对实际经营活动产生帮助,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公司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选举张海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9月8日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0—031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对实际经营活动产生帮助。公司拟将截至2010年6月30日剩余的募集资金15,374,692.71元(含存款利息290,344.74元)以及随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8]144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9年2月向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寅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嘉宇实业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0万股,每股发行价3.3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7,9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840,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33,3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2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五联方圆验字(2009)07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374,692.71元(含存款利息)。

二、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2009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资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年新增1500吨明胶项目的议案》、《增资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实施年新增60亿粒硬胶囊项目的议案》,2009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均按计划使用,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实际使用金额剩余金额
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年新增1500吨明胶生产线72,738,800.0043,503,334.9929,235,465.01
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年新增60亿粒硬胶囊项目69,589,900.0069,589,900.00
合计142,328,700.00113,093,234.9929,235,465.01

截止201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29,525,809.75元,其中包括项目建设中领用公司材料4,103,200.00元,应付未付工程款10,047,917.04元,存款利息290,344.74元。最终募集资金结余15,084,347.97元。

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最终变更为补充性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的募集资金余额15,084,347.97元加计截至当日的银行利息。

三、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对实际经营活动产生帮助,公司将剩余资金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监事意见

就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加计截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的银行利息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就公司关于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民生证券作为青海明胶2009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青海明胶募投项目之一的年新增1500吨明胶生产线项目已经完工,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且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2、上述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青海明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5,374,692.71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性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0—032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诺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申请900万元两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海勇先生签署本次贷款相关担保的法律文书。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10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明诺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966万美元,注册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时间为2000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逯益民。公司经营范围为:药用硬胶囊的制造、销售;产品售后服务;设备维修及技术培训;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明诺公司现有加拿大R﹠J公司生产线4条,加拿大TES公司生产线4条,国产生产线12条。目前职工人数为529人,大、中专以上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25%,并设有研发中心。是全国空心胶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生产的“晶品”牌药用空心硬胶囊在国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2、被担保人明诺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占股97.23%。

3、截止2010年6月30日,明诺公司总资产19894万元,净资产15733万元,净利润173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好,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600万元,均为明诺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8%。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明诺公司2010年六月份报表(未经审计);

2、明诺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0—033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6、注意事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0 年9月20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2010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敬请公司股东查阅。


三、会议登记方法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授权委托书
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股东账户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权限和委托日期。
六、参与网络投票程序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0 年9 月27 日15:00 至2010 年9 月28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特此通知。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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