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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71 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0-023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8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0年9月 8日上午10:30会议如期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彦伶先生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彦伶先生、张建辉先生、严卫群先生、叶晨清先生、曹东英先生、赵义恒先生、朱煜先生、郇绍奎先生、徐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朱煜先生、郇绍奎先生、徐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朱煜先生、郇绍奎先生、叶甜春先生就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以上各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三) 董事会有权批准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的权益的子公司单项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贷款。”

现修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三) 董事会有权批准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包括15%)或连续12个月累计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包括30%)的贷款。”

二、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四) 董事会有权批准单项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的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只限于金额相等的互保,同时董事会应对被担保方的资格进行审查)。”

现修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四) 董事会有权批准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连续12个月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只限于金额相等的互保,同时董事会应对被担保方的资格进行审查)。

公司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批准。”

三、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至5%之间,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现修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准则,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彦伶,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国营第七九八厂技术员、技术开发部主任兼经营办经理、分厂厂长,北京飞行电子总公司(国营第七九八厂)副总经理,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飞行分公司总经理,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彦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职务,在持有本公司12.34%股份的股东--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职务,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建辉,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国营第798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总工程师、厂长,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持有本公司12.34%股份的股东--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硅元科电”)任董事长职务,且持有硅元科电3.26%的股权,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严卫群,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4月-1994年6月,在国营第七零七厂研究所任课题负责人、副所长;1994年7月-1997年6月,在国营第七零七厂任总工程师(其中, 1996年3月-1997年6月,在北京市外经贸委贸发处挂职副处长);1997年7月-1998年5月,在北京市外经贸委政策研究室任副处级调研员;1998年6月-1999年12月,在北京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任副部长;2000年1月-2004年2月,在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企划部、战略发展部部长,兼任投资发展部部长;2004年3月-2006年6月,在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合作与战略发展部任部长。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严卫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任董事,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叶晨清,男,195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总参谋部某通信团报务员,北京建中机器厂人事部干事、部长,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总裁助理兼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裁。

叶晨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裁职务,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曹东英,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国营第707厂设计科项目负责人、晶体分厂厂长,北京晨晶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曹东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任副总裁职务,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义恒,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国营第798厂五分厂技术分厂长、分厂长,国营第798厂市场部部长,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赵义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任总裁助理职务,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煜,男, 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清华大学教授。1979年入北京师范大学无线电电子学专业学习,1983年获理学学士学位,同年至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任教;1993年获计算机应用硕士学位,1996年被评为副教授;1999年到清华大学制造所以访问学者身份工作两年,2001年进入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1年获机械设计及理论工学博士学位;2004年3月被清华大学聘为副研究员在精仪系制造工程研究所任教,2007年被评为教授。现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郇绍奎,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建设控股公司结算中心和深圳市新德勤财务会计咨询公司高级经理,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和国际业务部高级经理,深圳市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信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天津信汇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信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信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郇绍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扬,男,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1991年-1995年,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1998年,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2002年,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2009年,北京市四海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为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1 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0-024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8日下午2:00如期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茂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金春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金春燕女士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范公司监事会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春燕,女,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历任北京建中机器厂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太阳能光伏片项目筹备组副组长,七九八文化发展公司项目筹备工作组副组长,北京798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金春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财务总监,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0-025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9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9月25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4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 选举王彦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张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严卫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叶晨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曹东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赵义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1.7 选举朱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选举郇绍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 选举徐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进行累计投票制选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审议《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审议《关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6、审议《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9月2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加力、储舰

联系电话:(010)64369908,(010)64361831-8115

传真:(010)6436990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

邮编:100015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
王彦伶 
张建辉 
严卫群 
叶晨清 
曹东英 
赵义恒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数
朱煜(独立董事) 
郇绍奎(独立董事) 
徐扬(独立董事)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金春燕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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