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59,781,60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7%。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9月13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情况及前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375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250万股,并于2007年9月13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
2009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31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912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912万股。
2009年9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09年6月30日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实际转增股本20,736,000股,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8985.60万元。
2010年2月25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09年12月31日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实际转增股本89,856,000股,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17971.20万元。
2、历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008年9月13日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2,302,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9月16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009年1月31日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866,597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2月8日。
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已发行股份2010年5月26日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4,720,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5月28日。
3、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992,375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陈潮钿、公司股东王木红(陈潮钿之配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发行中的承诺,在限售期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9月13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59,781,60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7%。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1 | 陈潮钿 | 46,917,000 | 41,925,000 | ① |
2 | 王木红 | 17,856,606 | 17,856,606 | |
合 计 | 64,773,606 | 59,781,606 | |
备注:
①股东陈潮钿先生为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担保借款,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冻结16,800,000股;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担保借款,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冻结20,000,000股。
陈潮钿先生经2010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9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31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912万股,本次发行中,陈潮钿先生认购的股票192万股(转增后为499.20万股)的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5月26日。
四、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