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分别刊登于2010年8月25日、2010年9月4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9日15:00至2010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1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孙良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 股东类别 | 出席人数 | 持有/代表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国有法人股股东代理人 | 1 | 115,000,000 | 53.4884% |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2 | 5,000 | 0.0023% |
网络投票参会情况 | B股股东 | 0 | 0 | 0 |
合计 | | 3 | 115,005,000 | 53.4907%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所持南京普天通信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49.64%的股权作质押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84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
表决情况:
| 股份类别 | 同意股份数量(股) | 反对股份数量(股) | 弃权股份数量(股) | 回避表决股份数量(股) | 议案是否通过 |
现场投票结果 | 国有法人股 | 0 | 0 | 0 | 115,000,000 | 是 |
B股 | 5,000 | 0 | 0 | 0 |
网络投票结果 | B股 | 0 | 0 | 0 | 0 |
合 计 | | 5,000 | 0 | 0 | 115,000,00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 100.00% | 0.00% | 0.00% | - |
注:因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5,00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海宏、杨龙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