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10日上午10:0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记名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胜强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791,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3%。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许忠慈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42,791,620股,其中同意42,79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42,791,620股,其中同意42,79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5000万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并由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曾胜强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1,902,100股。其中同意1,9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深君联律师事务所委派欧茂初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君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