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0年4月29日,公司已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四家银行共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关事项已发布公司2010-040号公告。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效益,方便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监管,公司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帐户存储及使用方案的决议》,已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1090339100120109241422)的存储和使用项目调整为: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产业化项目、新型高效预混料项目、微生态制剂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项目、淮阴大北农水产饲料项目、超级杂交水稻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及超募资金专用项目。
二、《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书》构成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与修订,《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书》未做修订的仍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其他银行存储及使用未涉及部分保持不变。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进行调整的具体事宜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负责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