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0年8月26日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会议提示公告于2010年9月10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朗山路同方信息港A座11楼A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书面表决。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85,41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7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陈庆新律师、吴艳芬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提名唐忠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41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南山支行申请开立人民币远期信用证2010年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41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0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5,41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2010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41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在2010年8月26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为此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新东方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