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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9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0-02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9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出席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委托替代发电关联交易的提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委托替代发电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决定于2010年9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0-03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2010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15:00 至2010年9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0年9月22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邀请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审议议案名称:

审议公司《关于委托替代发电关联交易的议案》。

3、披露情况:详见2010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0年9月28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1000)

传真号码:0538-82320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720; 投票简称为“能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审议公司《关于委托替代发电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流程的,请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证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15:00至2010年9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及传真:0538-8232022

联系人:初军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公司《关于委托替代发电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0-03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替代发电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释义

公司/本公司: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山东: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聊城热电: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华能聊城: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华能嘉祥: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

莱芜发电厂: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发电厂

日照发电: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济宁运河: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不超过445,840.2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代发,替代价格为350元/兆瓦时(含税),华能聊城按照[(聊城热电替代电量的相应批复电价-替代价格)] ×替代上网电量向聊城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其中: 批复电价为397.4元/兆瓦时(含税)上网电量148,311兆瓦时,批复电价为410.1元/兆瓦时(含税)上网电量297,529.2兆瓦时,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91.14万元。华能聊城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不超过105,282.5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代发,替代价格为350元/兆瓦时(含税),华能嘉祥按照[(397.4元/兆瓦时(含税)-替代价格)] ×替代上网电量向聊城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99.04万元。华能嘉祥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不超过132,747.5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代发,替代价格为350元/兆瓦时(含税),日照发电按照[(397.4元/兆瓦时(含税)-替代价格)] ×替代上网电量向聊城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29.22万元。日照发电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4、公司分公司莱芜发电厂不超过662,001.8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代发,替代价格为350元/兆瓦时(含税),济宁运河按照[(398.4元/兆瓦时(含税)-替代价格)] ×替代上网电量向莱芜电厂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204.09万元。济宁运河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委托替代发电是本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所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关停机组的部分电量由大容量、高参数机组代发,不影响公司现有机组的正常运行。由于本公司实际销售的上网电价不变,故该交易有利于降低发电机组煤耗水平和公司综合平均发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没有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山东省替代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关联方替代发电,具体交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不超过445,840.2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代发,替代价格为350元/兆瓦时(含税),华能聊城按照[(聊城热电替代电量的相应批复电价-替代价格)] ×替代上网电量向聊城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其中: 批复电价为397.4元/兆瓦时(含税)上网电量148,311兆瓦时,批复电价为410.1元/兆瓦时(含税)上网电量297,529.2兆瓦时,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91.14万元。华能聊城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不超过105,282.5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代发,替代价格为350元/兆瓦时(含税),华能嘉祥按照[(397.4元/兆瓦时(含税)-替代价格)] ×替代上网电量向聊城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99.04万元。华能嘉祥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不超过132,747.5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代发,替代价格为350元/兆瓦时(含税),日照发电按照[(397.4元/兆瓦时(含税)-替代价格)] ×替代上网电量向聊城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29.22万元。日照发电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4、公司分公司莱芜发电厂不超过662,001.8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代发,替代价格为350元/兆瓦时(含税),济宁运河按照[(398.4元/兆瓦时(含税)-替代价格)] ×替代上网电量向莱芜电厂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204.09万元。济宁运河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华能聊城、华能嘉祥、日照发电、济宁运河及本公司的控制人均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因此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召开了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委托替代发电关联交易的提案》。在董事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关联董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宗;

税务登记证号码:372500743384762;

住 所:聊城市聊冠路北小许庄南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力及热力工程安装检修、咨询服务;电力设备材料销售。

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聊城现有2台33万千瓦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66万千瓦。截至2009年年底,华能聊城总资产261,471万元,净资产37,01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6,782万元,净利润- -5,758万元。2010 年6月底,华能聊城净资产29,42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7,625 万元,净利润-7,590万元。

关联关系:华能聊城为公司控制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2、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3,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勇;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829165959535;

住 所:济宁市嘉祥县嘉祥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火力发电;一般经营项目:电器设备的维修。

截至2009年年底,华能嘉祥总资产263,422万元,净资产24,2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11,002万元,净利润-13,366万元。2010年6月底,华能嘉祥净资产17,62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5,044万元,净利润-6,614万元。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山东里能煤电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关联关系:华能嘉祥公司为公司控制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3、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24,558.79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坚;

税务登记证号码:371102614072180;

住所:日照市北京路39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拥有和运行2x35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山东日照电厂,并向山东电网出售电力(以上范围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09年年底,日照发电总资产378,212万元,净资产114,79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10,792万元,净利润-3,085万元。2010年6月底,日照发电净资产107,12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5,541万元,净利润- 7,669万元。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关联关系:日照发电公司为公司控制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4、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9,635.53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奇;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811706092680;

住所:济宁市长沟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热力生产及上网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截至2009年年底,济宁运河总资产380,668万元,净资产60,04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13,850万元,净利润 -1,944万元。2010年6月底,济宁运河净资产55,0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7,362万元,净利润- 4,996万元。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关联关系:济宁运河公司为公司控制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5、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华能聊城、华能嘉祥、日照发电、济宁运河及本公司的控制人均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根据目前国内同行业替代发电的市场情况,以及各关联方发电边际成本来确定替代价格。经协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签署协议如下:

(一)聊城热电与华能聊城签署的《替代发电协议》

1、协议签署方:甲方: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0年9月13日。

3、替代电量

甲方被替代发电量为:不超过 486000 兆瓦时(按甲方上年度综合厂用电率 8.45%、8.17 %折算,甲方被替代上网电量为: 445840.2 兆瓦时);其中:价格397.4元/兆瓦时的发电量 162000 兆瓦时,上网电量148311兆瓦时;价格410.1元/兆瓦时的发电量324000兆瓦时,上网电量 297529.2兆瓦时;

乙方替代发电量为:不超过473012兆瓦时(按照被替代方和替代方上网电量相等的原则和乙方上年度综合厂用电率 5.67%、5.82 %折算)。

4、替代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替代甲方发电的替代价格为350 元/兆瓦时(含税)。

5、替代时间:乙方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6、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按照[甲方替代电量的相应批复电价397.4元/Mwh(含税)、410.1元/Mwh(含税)×替代上网电量],按月向乙方支付替代电费。由乙方按照[(甲方批复电价-替代价格]×替代上网电量,向甲方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如果国家或省调整电价,应阶段清算电价调整前的有关费用;如需调整替代价格,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乙方应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支付替代电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替代发电补偿费支付给甲方。

8、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并加盖各自的公章后,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二)聊城热电与华能嘉祥签署的《替代发电协议》

1、协议签署方:甲方: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0年9月13日。

3、替代电量

甲方被替代发电量为:不超过 115000 兆瓦时(按甲方上年度综合厂用电率 8.45 %折算,甲方被替代上网电量为: 105282.5兆瓦时)。

乙方替代发电量为:不超过 111800兆瓦时(按照被替代方和替代方上网电量相等的原则和乙方上年度综合厂用电率 5.83 %折算)。

4、替代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替代甲方发电的替代价格为350 元/兆瓦时(含税)。

5、替代时间

乙方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代发电量。

6、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按照[甲方替代电量的相应批复电价397.4元/Mwh(含税)×替代上网电量],按月向乙方支付替代电费。由乙方按照[(甲方批复电价-替代价格]×替代上网电量,向甲方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如果国家或省调整电价,应阶段清算电价调整前的有关费用;如需调整替代价格,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乙方应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支付替代电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替代发电补偿费支付给甲方。

8、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并加盖各自的公章后,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三)聊城热电与日照发电签署的《替代发电协议》

1、协议签署方:甲方: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0年9月13日。

3、替代电量

甲方被替代发电量为:不超过 145000 兆瓦时(按甲方上年度综合厂用电率 8.45 %折算,甲方被替代上网电量为: 132747.5 兆瓦时)。

乙方替代发电量为:不超过 141915.2 兆瓦时(按照被替代方和替代方上网电量相等的原则和乙方上年度综合厂用电率 6.46 %折算)。

4、替代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替代甲方发电的替代价格为350 元/兆瓦时(含税)。

5、替代时间

乙方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代发电量。

6、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按照[甲方替代电量的相应批复电价397.4元/Mwh(含税)×替代上网电量],按月向乙方支付替代电费。由乙方按照[(甲方批复电价-替代价格]×替代上网电量,向甲方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如果国家或省调整电价,应阶段清算电价调整前的有关费用;如需调整替代价格,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乙方应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支付替代电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替代发电补偿费支付给甲方。

8、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并加盖各自的公章后,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四)本公司与济宁运河公司签署的《替代发电协议》

1、协议签署方:甲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0年9月13日。

3、替代电量

甲方所属莱芜发电厂被替代发电量为:不超过722000兆瓦时(按甲方上年度综合厂用电率 8.31 %折算,甲方被替代上网电量为:662001.8兆瓦时);

乙方替代上网电量为:662001.8兆瓦时。

4、替代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替代甲方发电的替代价格为350 元/兆瓦时(含税)。

5、替代时间

乙方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代发电量。

6、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按照[甲方替代电量的相应批复电价398.4元/Mwh(含税)],按月向乙方支付替代电费。由乙方按照[(甲方批复电价-替代价格]×替代上网电量,向甲方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如果国家或省调整电价,应阶段清算电价调整前的有关费用;如需调整替代价格,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乙方应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支付替代电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替代发电补偿费支付给甲方。

8、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并加盖各自的公章后,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将下属电厂关停机组的部分电量委托关联方替代发电。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地区电网负荷平衡和安全因素以及各发电企业的负荷情况,公司委托多家关联方代发。

委托替代发电是本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所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关停机组的部分电量由大容量、高参数机组代发,不影响公司现有机组的正常运行。由于本公司实际销售的上网电价不变,故该交易有利于降低发电机组煤耗水平和公司综合平均发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没有影响。

五、关联交易事项披露

2010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91.55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委托替代发电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的一项举措,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提案时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与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签订的《替代发电协议》;

3、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与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签订的《替代发电协议》;

4、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与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签订的《替代发电协议》;

5、本公司与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签订的《替代发电协议》。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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