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5,000万股,本次拟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20,000万股,均为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郎国际及欧美尔家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其他股东华西集团、北京淡水河投资、北京国鼎瑞丰、青岛金合众科、勒堡织造及宁波富诚等六家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所持有的新郎希努尔集团及新郎国际的股权;也不由新郎希努尔集团和新郎国际回购其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新郎希努尔集团及新郎国际的股权。王桂波、王金玲、陈玉剑、管艳、张祚岩、邬铁基、王新宏、王培灵、王辉、赵雪峰承诺:在本人担任希努尔男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股份总数的25%;自希努尔男装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
二、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配2008年度实现的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中的5,250万元,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此次分红已于2009年12月分配实施完毕;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根据2005年诸城市国税局向公司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资格确认书》,本公司被认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并且公司可享受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待遇。2006年5月24日诸城市国家税务局颁发了《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确认书》,确定本公司2005年度为第一个获利年度。公司享受从2005年至2006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007年至2009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根据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到2009年。
从2010年起公司开始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再享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给本公司净利润带来的影响程度,假定公司2007年度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2008年度和2009年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分别减少当期净利润961.89万元、1,494.18万元和1,862.93万元,分别占当期实际实现净利润的13%、14%和17%。
四、发行人前身诸城普兰尼奥为避免同业竞争,更好的发展主营业务,于2007年12月收购了山东新郎、诸城希努尔及山东瀚湟拥有的,与诸城普兰尼奥相同、类似服饰类产品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重组,被收购的业务从报告期期初开始纳入公司架构内编制报表作为申报报表。
五、200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1,100.64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06%。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的影响,公司净利润短期内难以保持同比增长,因此,本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直营店在原有18家的基础上增加了46家,店铺数量的加倍,对公司的管理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在人事管理、绩效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管理等方面制订出一整套健全完善的营运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可能会导致连锁营销网络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同时,相比加盟店,公司对直营店的投资较大,若直营店经营不善则公司将遭受较大的损失。另外,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些变化使得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更加复杂化,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加大。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拥有稳定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然存在公司的现有管理体系不能迅速适应公司快速发展要求的可能性,因此,可能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涉及方面 |
直营店销售 |
加盟店销售 |
团体订购销售 |
贴牌 |
网上直销销售 |
销售模式 |
通过公司直营店以零售的方式向顾客销售产品 |
以批发方式对加盟商进行销售,加盟商以零售方式向顾客销售产品 |
以订单形式通过团体订购客户销售 |
以订单形式通过外贸客户销售 |
以网络订单的形式向消费者销售 |
产品定价 |
主要围绕希努尔男装产品市场定位,依据面、辅料成本、消费者需求、竞争品牌产品的市场价格、目标销售毛利率等方面确定产品零售价格 |
主要围绕希努尔男装产品市场定位,依据面、辅料成本、消费者需求、竞争品牌产品的市场价格、目标批发毛利率等方面确定产品批发价 |
主要围绕希努尔男装产品市场定位,依据面、辅料成本、消费者需求,目标批发毛利率等方面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
主要依据面、辅料成本、客户报价,目标批发毛利率等方面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
主要围绕公司产品市场定位,依据面、辅料成本、消费者需求、目标毛利率等方面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
货款结算 |
将货物售出后通过银行账户与公司进行货款结算 |
加盟商将货款通过银行账户支付给公司后,公司将货物配送给加盟商 |
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
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
主要结算方式是产品到达消费者后收取货款;其次,通过第三方支付或银行转账形式在货物发出前收取货款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每股面值 |
1.00 元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发行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发行对象(发行人若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应披露分类标准;分类中如有战略投资者,应披露其基本情况、与发行人的关系及配售的数量)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
公司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郎国际及欧美尔家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华西集团、北京淡水河投资、北京国鼎瑞丰、青岛金合众科、勒堡织造及宁波富诚等六家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所持有的新郎希努尔集团及新郎国际的股权;也不由新郎希努尔集团和新郎国际回购其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新郎希努尔集团及新郎国际的股权。王桂波、王金玲、陈玉剑、管艳、张祚岩、邬铁基、王新宏、王培灵、王辉、赵雪峰承诺:在本人担任希努尔男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股份总数的25%;自希努尔男装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 |
承销方式 |
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诸城普兰尼奥服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鲁外经贸外资字[2008]755号《关于同意诸城普兰尼奥服饰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诸城普兰尼奥以截至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12,532,951.06元为基础,按照约1:0.48的比例折合成15,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份每股面值1元,折股后剩余金额162,532,951.06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08年8月27日,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向本公司换发了商外资鲁府字[2003]30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年9月3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08)汇所验字第3-009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由各发起人足额缴纳。
2008年9月9日,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为370700400007668,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九个法人机构,分别为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淡水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鼎瑞丰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金合众科实业有限公司、勒堡织造(深圳)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富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诸城普兰尼奥按照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截止2008年6月30日,诸城普兰尼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798,768,461.21元,负债总额为486,235,510.15元,净资产为312,532,951.06元。
三、有关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及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5,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中文名称 |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inoer Men’s Wear Co., Ltd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王桂波 |
成立日期 |
2003年12月17日 |
住所 |
山东省诸城市东环路58号 |
邮政编码 |
262200 |
联系电话 |
0536-6076188 |
传真 |
0536-6076188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sinoer.com |
电子信箱 |
sinoer0899@sinoer.cn |
(二)发行人股份的性质及依据
2008年8月27日,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鲁外经贸外资字[2008]755号《关于同意诸城普兰尼奥服饰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诸城普兰尼奥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同日随文换发了商外资鲁府字[2003]30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起人新郎国际持有的公司5,058万股股份界定为外资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3.72%。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前公司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新郎国际和欧美尔家居存在关联关系,均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桂波控制的公司。王桂波直接持有新郎希努尔集团51.85%股权、直接持有新郎国际82%股权,新郎希努尔集团及新郎国际分别持有欧美尔家居75%及25%股权。除此之外,发起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郎国际及欧美尔家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华西集团、北京淡水河投资、北京国鼎瑞丰、青岛金合众科、勒堡织造及宁波富诚等六家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所持有的新郎希努尔集团及新郎国际的股权;也不由新郎希努尔集团和新郎国际回购其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新郎希努尔集团及新郎国际的股权。
王桂波、王金玲、陈玉剑、管艳、张祚岩、邬铁基、王新宏、王培灵、王辉、赵雪峰承诺:在本人担任希努尔男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股份总数的25%;自希努尔男装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希努尔男装的股份。
四、业务与技术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以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以直营店和特许加盟店为主、团体订购、贴牌和网上直销为有效补充的生产和销售模式,设计、生产和销售希努尔品牌的西装、衬衫及其它服饰类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西服套装、衬衫、休闲西服。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通过直营店、加盟店、团体订购客户、贴牌和网上直销的模式销售,各销售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
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
股本数量(万股) |
所占比例 |
股本数量(万股) |
所占比例 |
新郎希努尔集团 |
8,442 |
56.28% |
8,442 |
42.21% |
新郎国际 |
5,058 |
33.72% |
5,058 |
25.29% |
华西集团 |
720 |
4.80% |
720 |
3.60% |
欧美尔家居 |
225 |
1.50% |
225 |
1.13% |
北京淡水河投资 |
225 |
1.50% |
225 |
1.13% |
北京国鼎瑞丰 |
150 |
1.00% |
150 |
0.75% |
青岛金合众科 |
75 |
0.50% |
75 |
0.37% |
勒堡织造 |
52.5 |
0.35% |
52.5 |
0.26% |
宁波富诚 |
52.5 |
0.35% |
52.5 |
0.26% |
本次发行流通股 |
- |
- |
5,000 |
25% |
合计 |
15,000 |
100% |
20,000 |
100% |
(三)所需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是服装面料。
(四)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属于纺织服装制造业,该行业目前整体上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市场上各类品牌繁多。2007年,多数国外一线品牌已进入中国市场,国外二、三线商业品牌更是以大型自有品牌专卖店的模式抢占国内市场。我国服装品牌目前处于激烈的竞争态势中,世界一线品牌附加值高,占据高端市场,国际二、三线品牌依靠研发设计、快速反应能力抢占中端市场,国内外服装品牌商业竞争已经全面展开。
当前国内外男装品牌竞争主要在商业渠道和商业创新上展开。
在商业渠道方面,国际知名男装品牌在一线市场上略占上风,例如Giorgio Armani、Hugo Boss、Prada、Zegna等具有世界影响力,在高端市场上具有很强竞争力;而众多国内男装品牌例如雅戈尔、杉杉、报喜鸟、罗蒙、红豆、希努尔男装等则以直营店和特许加盟店等销售模式,主要抢占二、三线市场;但是从2007年开始,国外品牌例如ZARA、H&M、M&S等也开始向国内二、三线市场进军,加大对国内市场渠道的全面争夺。
在商业创新方面,国外品牌进入到中国,给中国的服装市场带来了不同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新渠道,服装供应链管理和信息管理系统的效率创新也使得我国服装行业竞争日益加剧。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服装协会及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统计中心联合公布的2008-2009年度中国服装行业竞争力10强企业名单,希努尔男装位列第4位。
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公布的2008-2009年度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名单中,希努尔男装位列第8位。
根据中国第一纺织网公布的信息,在2009年服装行业销售收入排名中希努尔男装位列第7位。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司的主导产品西服2009年的销售额位居国内男装行业上市公司第2位。
公司在北方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根据2008年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对希努尔男装主要销售市场的统计数据,公司在山东、河北、河南、山西四省的男装市场占有率居于第一位,分别为43%、25%、22%和16%;在陕西、江苏、安徽、东北、内蒙等省区的市场占有率均位列前四名。
希努尔男装在行业内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权
公司合法拥有68份境内注册商标和3个境外注册商标,36个申请中的国内、国外注册商标,1个正在受让的注册商标,1个正在受让的注册商标申请权。
(二)土地使用权
目前,本公司共有6宗土地具有土地使用权,合计254,970.90平方米。
(三)房屋所有权
本公司共有12处房产,合计179,530.28平方米,以上房产均具有房产证。此外,公司购买了一处3,072.43平方米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该房产已于2009年12月8日竣工验收完毕,2009年12月1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目前,该房产已交付公司,公司正在装修,预备用作北京办事处的住所,以联系客户并收集市场信息。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公司于2008年1月开始租赁产权归新郎希努尔集团所有的、位于诸城市和平街169号和潍坊市潍城区胜利西街136号1号楼的两处房产,分别作为产品展示厅和直营店。
2008年11月28日,公司与新郎希努尔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新郎希努尔集团将诸城市和平街169号共3,071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本公司,租赁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双方参照房屋所在具体位置及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年租赁费90万元。
2008年11月28日,公司与新郎希努尔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新郎希努尔集团将潍坊市潍城区胜利西街136号1号楼1层及-1层共2,238.62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本公司,租赁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双方参照房屋所在具体位置及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年租赁费140万元。
(2)与密州宾馆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日常经营中为方便召开工作会议、接待公司客人,2007年12月19日,诸城普兰尼奥与密州宾馆签署了《特别挂账受理协议》,协议长期有效。该《特别挂账受理协议》内容已经诸城普兰尼奥于2007年12月5日召开的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密州宾馆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期间 |
薪酬(万元) |
简要经历 |
王桂波 |
董事长 |
男 |
46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不在本公司领薪 |
本公司董事长。大专毕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曾在山东省军区独立营服役,退役后在诸城市青年时装厂、诸城市服装设备经营公司、诸城市西装厂、诸城市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山东新郎董事长,诸城普兰尼奥董事长。 |
王金玲 |
董事 |
男 |
45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不在本公司领薪 |
本公司董事。本科毕业,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曾在诸城市供销合作社、诸城市劳动服务公司诸城市西装厂、诸城市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山东新郎总经理,诸城普兰尼奥董事。 |
陈玉剑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8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30 |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本科毕业,山东服装行业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华西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山东新郎副总经理,诸城普兰尼奥总经理。 |
管艳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女 |
39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15 |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大专毕业,会计师。曾任山东新郎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长,诸城普兰尼奥财务总监,新郎希努尔集团财务副总经理。 |
张祚岩 |
董事 |
男 |
42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不在本公司领薪 |
大专毕业,曾在诸城市百货公司、诸城市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山东新郎副总经理,新郎希努尔集团董事、诸城普兰尼奥董事。 |
张国立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5 |
正高级教授,国家一级演员。曾在成都铁路二局文工团和四川人民艺术剧院工作;曾任中国电影青年工作委员会会长,中国文联委员;现在中国铁路文工团、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工作,任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院长 |
蒋衡杰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5 |
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服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SAS/FC219),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苏州大学、江西服装学院、北京服装学院客座教授。 |
张翠兰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5 |
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省工商总公司会计、财务部经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主任科员,山东万隆齐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范洪义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5 |
本科毕业,职业律师。曾任山东求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普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现任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邬铁基 |
监事 |
男 |
51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不在本公司领薪 |
中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山东新郎副总经理。 |
王新宏 |
监事 |
男 |
53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不在本公司领薪 |
中专学历,曾任山东新郎总经理助理、销售公司总经理。 |
王金刚 |
监事 |
男 |
28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5 |
采购中心副经理。中专学历,曾在山东新郎、新郎希努尔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工作,后任诸城普兰尼奥采购中心副经理。 |
王培灵 |
副总经理 |
男 |
35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15 |
清华MBA在读。曾任山东新郎东北分公司经理,诸城普兰尼奥销售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
王辉 |
副总经理 |
男 |
37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15 |
大专学历,曾任山东新郎技术中心主任,诸城普兰尼奥副总经理。 |
赵雪峰 |
副总经理 |
男 |
33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15 |
大专毕业,曾任北汽福田轻工机械厂质检科副科长,山东新郎配送中心主任,新郎希努尔集团副总经理,诸城普兰尼奥副总经理。 |
王润田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7 |
2008年9月9日至今 |
15 |
专科学历,高级注册策划师。历任山东新郎党办副主任,新郎希努尔集团党办主任。 |
该类交易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交易发生金额已全部结清。
(3)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2010年1-6月,公司分别向欧美尔房地产、欧美尔家居、密州宾馆和欧美尔酒店销售服饰产品作为其职工工装用服,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服饰产品的关联交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期间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2008年度 |
709,925.10 |
30.17% |
2009年度 |
3,411,742.00 |
40.53% |
2010年1-6月 |
727,487.74 |
28.79%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重大资产重组
为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前身诸城普兰尼奥于2007年12月收购了山东新郎、诸城希努尔、山东瀚湟服饰类业务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2)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①新郎希努尔集团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新郎希努尔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诸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最高抵001(200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新郎希努尔集团以其所有的权属证书号为城区私字第30755号、30756号、30758号项下总面积为112,727.1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权属证书号为诸国用(2008)第03017号项下总面积为165,5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诸城支行在2008年12月25日至2010年12月24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相关合同中的全部债务,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7,000万人民币。截止2010年6月30日,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②山东新郎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A、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担保情况
2009年11月20日,山东新郎与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深发青南支额保字第20090807001-1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山东新郎为本公司发生在深发青南支综字第20090807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所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王桂波共同提供担保),债务本金最高额(余额)为3,000万元(不含保证金或存单质押担保部分的授信额度)。。截止2010年6月30日,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已全部还清。
B、潍坊市商业银行东风西街支行担保情况
2008年8月6日,山东新郎与潍坊市商业银行东风西街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08潍商行银承最保字029第015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约定:山东新郎为诸城普兰尼奥发生在2008年8月6日至2010年8月6日期间签发的全部银行承兑汇票差额部分提供最高额为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银行承兑汇票差额部分及相应的承兑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
根据山东新郎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西街支行的共同确认,由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债务人即发行人整体变更名称更换,特将山东新郎与潍坊市商业银行东风西街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08潍商行银承最保字029第015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变更,于2009年4月1日,双方重新签署了2008潍商银承最保字0701第036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约定:山东新郎为诸城普兰尼奥发生在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期间签发的全部银行承兑汇票差额部分提供最高额为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银行承兑汇票差额部分及相应的承兑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
2010年4月12日,山东新郎与潍坊银行东风西街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10年潍坊商业银行承兑最保字0701第0046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山东新郎为希努尔男装在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10月12日之内签订的全部银行承兑协议的履行提供最高额为3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银行承兑汇票差额部分及相应的承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潍坊银行东风西街支行为实现主债权、追索山东新郎保证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截止2010年6月30日,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679.85万元。
C、恒丰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担保情况
2008年6月3日,山东新郎与恒丰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08年恒银青高保字第0303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山东新郎为诸城普兰尼奥发生在2008年6月3日至2009年9月2日期间内所有债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为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根据山东新郎与恒丰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的共同确认,由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债务人即发行人整体变更名称更换,特将山东新郎与恒丰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08年恒银青高保字第0303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于2008年9月9日,双方重新签署了恒银青高保字第0301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山东新郎为发行人发生在2008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8日期间内所有债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为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009年8月28日,由于授信到期,山东新郎与恒丰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重新签署了合同编号为2009年恒银青承高保字第1300082800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山东新郎为发行人发生在2009年8月28日至2010年8月27日期间内所有债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为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407.14万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71.81万元。
③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2009年11月2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桂波与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深发青南支额保字第20090807001-2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王桂波愿作为主合同债务人的保证人向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山东新郎共同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发生在深发青南支综字第20090807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本金最高额(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保证金或存单质押担保部分的授信额度)。截止2010年6月30日,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全部还清。
(3)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200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交易金额(含税)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欧美尔房地产 |
485,905.00 |
0.12% |
0.12% |
欧美尔家居 |
171,070.80 |
0.04% |
0.04% |
密州宾馆 |
182,350.4 |
0.04% |
0.04% |
欧美尔酒店 |
12,814.00 |
0.00% |
0.00% |
合计 |
852,141.20 |
0.20% |
0.20% |
(4)销售办公材料的关联交易
欧美尔房地产、欧美尔家居曾向本公司以账面价值确定的价格购买了部分办公材料。向关联方销售办公材料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交易金额(含税) |
商品名称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山东新郎 |
77,663,402.68 |
库存商品 |
7.54% |
7.47% |
(5)购买材料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由于装修房屋和货品陈列等需要,曾向欧美尔家居购买装修材料和货柜等低值易耗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期间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金额(含税)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2008年度 |
欧美尔家居 |
825,355.88 |
8.49% |
0.08% |
合计 |
825,355.88 |
8.49% |
0.08% |
2009年度 |
欧美尔房地产 |
28,160.61 |
0.34% |
0.00% |
欧美尔家居 |
1,239,144.18 |
14.75% |
0.12% |
合计 |
1,267,304.79 |
15.09% |
0.13% |
2010年1-6月 |
欧美尔房地产 |
62,487.48 |
1.58% |
0.02% |
欧美尔家居 |
500,208.98 |
12.67% |
0.13% |
密州宾馆 |
32,801.95 |
0.83% |
0.01% |
合计 |
595,498.41 |
15.08% |
0.15% |
(6)商标许可使用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前身诸城普兰尼奥及山东新郎、诸城希努尔与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前身山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签订的《“新郎”、“新郎·希努尔”、“希努尔”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山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新郎”、“新郎·希努尔”、“希努尔”三项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山东新郎、诸城普兰尼奥、诸城希努尔共同长期无偿使用。根据诸城普兰尼奥与新郎希努尔集团于2007年12月19日签署的《商标专用权转让协议》及新郎希努尔集团与山东新郎、诸城希努尔签署的《终止协议书》,《“新郎”、“新郎·希努尔”、“希努尔”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自动终止。
(7)商标转让事项
根据诸城普兰尼奥和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于2007年12月19日签订的《商标专用权转让协议》,新郎希努尔集团将其拥有的在中国境内申请注册的26项注册商标及其正在申请受让的37项注册商标、7项商标注册申请权及在意大利注册的1项注册商标申请权和在新加坡注册的1项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在香港注册的2项注册商标专用权无偿转让给诸城普兰尼奥。
(8)关联方资金往来
为解决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问题,诸城希努尔于2006年2月24日向诸城普兰尼奥借款1,000万元。该款项在2007年12月重大资产重组时诸城普兰尼奥向诸城希努尔的款项交付过程中予以抵销,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诸城希努尔与诸城普兰尼奥不再存在资金借款行为。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针对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过对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存在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我们认为: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已经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关联交易表决与执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有显失公平之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已采取了必要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措施,公司所采取的措施为避免不正当的关联交易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我们对此无异议。”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均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进行,且按市场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其他利益关系
期间 |
商品名称 |
交易金额(含税)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2007年度 |
装修材料 |
1,350,455.25 |
13.50% |
2008年度 |
装修材料 |
1,680,268.52 |
11.70% |
低值易耗品 |
30,751.44 |
1.78% |
2009年度 |
装修材料 |
1,512,376.81 |
15.32% |
低值易耗品 |
12,472,255.81 |
91.10% |
2010年1-6月 |
装修材料 |
291,964.77 |
0.18% |
低值易耗品 |
3,548,886.50 |
77.74%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目前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重要任职情况如下:
资产 |
2010-6-30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134,222,491.51 |
185,211,278.45 |
131,129,964.24 |
13,700,262.23 |
应收票据 |
210,000.00 |
|
|
240,000.00 |
应收账款 |
64,324,329.35 |
60,449,509.54 |
79,573,782.92 |
53,864,430.58 |
预付账款 |
71,977,656.58 |
77,918,914.62 |
45,211,261.24 |
47,929,208.67 |
其他应收款 |
7,796,696.63 |
5,724,043.62 |
4,847,432.60 |
4,017,662.99 |
存货 |
218,032,768.21 |
222,968,518.72 |
295,966,269.70 |
308,432,570.08 |
流动资产合计 |
496,563,942.28 |
552,272,264.95 |
556,728,710.70 |
428,184,134.55 |
非流动资产: |
|
|
|
|
固定资产 |
338,172,804.39 |
349,089,742.86 |
268,483,258.35 |
205,975,561.87 |
在建工程 |
45,870,837.93 |
|
|
25,393,502.72 |
无形资产 |
22,492,888.24 |
15,346,186.94 |
14,902,336.93 |
9,196,285.70 |
长期待摊费用 |
36,932,099.48 |
35,419,294.88 |
24,191,126.31 |
2,990,709.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75,845.49 |
6,618,761.50 |
2,680,223.15 |
2,157,964.2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0,144,475.53 |
406,473,986.18 |
310,256,944.74 |
245,714,024.22 |
资产合计 |
946,708,417.81 |
958,746,251.13 |
866,985,655.44 |
673,898,158.77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2010-6-30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
20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81,024,353.00 |
90,670,165.00 |
190,350,413.00 |
|
应付账款 |
43,893,646.46 |
53,346,123.77 |
62,116,292.90 |
133,257,859.94 |
预收账款 |
50,107,464.75 |
79,616,603.93 |
72,942,710.36 |
64,470,952.78 |
应付职工薪酬 |
12,215,619.61 |
14,719,274.78 |
13,491,252.78 |
23,493,882.63 |
应交税费 |
15,640,095.40 |
23,985,400.19 |
15,807,238.36 |
2,074,770.50 |
其他应付款 |
10,630,188.90 |
10,840,888.41 |
6,236,384.00 |
230,858,060.7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3,511,368.12 |
473,178,456.08 |
420,944,291.40 |
454,155,526.57 |
非流动负债: |
|
|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 |
40,000,000.00 |
|
预计负债 |
19,530,000.00 |
19,640,000.00 |
18,620,000.00 |
16,85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9,530,000.00 |
39,640,000.00 |
58,620,000.00 |
16,850,000.00 |
负债合计 |
453,041,368.12 |
512,818,456.08 |
479,564,291.40 |
471,005,526.57 |
股东权益: |
|
|
|
|
股本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4,132,300.00 |
资本公积 |
162,532,951.06 |
162,532,951.06 |
162,532,951.06 |
|
盈余公积 |
18,589,484.40 |
18,589,484.40 |
7,589,451.20 |
20,080,502.07 |
未分配利润 |
162,544,614.23 |
114,805,359.59 |
67,298,961.78 |
178,679,830.1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93,667,049.69 |
445,927,795.05 |
387,421,364.04 |
202,892,632.20 |
股东权益合计 |
493,667,049.69 |
445,927,795.05 |
387,421,364.04 |
202,892,632.20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946,708,417.81 |
958,746,251.13 |
866,985,655.44 |
673,898,158.77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郎希努尔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8,4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6.2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新郎希努尔集团设立于2003年8月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实收资本7,000万元。法定住所为诸城市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王桂波,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
王桂波先生通过持有新郎希努尔集团51.85%股权、新郎国际82%股权及通过上述两家公司100%控股的欧美尔家居,总计间接持有发行人57.72%的股权。
王桂波先生为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7078219640615****;住所为山东省诸城市东关大街臧家庄巷434号1号楼2单元302;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本标题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并以合并数反映;非经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简表
项目 |
2010年1-6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96,343,998.05 |
849,821,793.91 |
888,103,068.28 |
882,939,245.38 |
减:营业成本 |
235,831,217.44 |
532,174,181.80 |
568,618,212.08 |
590,217,002.5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46.13 |
4,093.58 |
6,209.03 |
1,549.68 |
销售费用 |
68,373,777.49 |
133,655,954.19 |
156,770,019.02 |
146,396,029.13 |
管理费用 |
20,536,524.98 |
43,721,927.10 |
38,745,713.40 |
40,956,358.78 |
财务费用 |
6,480,713.17 |
11,243,896.74 |
-172,053.41 |
21,849,348.99 |
资产减值损失 |
1,373,404.72 |
5,924,909.07 |
1,010,669.78 |
2,252,460.19 |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
|
|
投资收益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二、营业利润 |
63,748,014.12 |
123,096,831.43 |
123,124,298.38 |
81,266,496.08 |
加:营业外收入 |
84,256.62 |
15,747.81 |
218,624.24 |
284,431.47 |
减:营业外支出 |
93,112.12 |
95,636.92 |
3,699,753.72 |
83,108.1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93,112.12 |
95,636.92 |
244,052.26 |
|
三、利润总额 |
63,739,158.62 |
123,016,942.32 |
119,643,168.90 |
81,467,819.41 |
减:所得税费用 |
15,999,903.98 |
12,010,511.31 |
15,114,437.06 |
9,446,277.47 |
四、净利润 |
47,739,254.64 |
111,006,431.01 |
104,528,731.84 |
72,021,541.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7,739,254.64 |
111,006,431.01 |
104,528,731.84 |
72,021,541.94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
-958,998.35 |
五、每股收益: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32 |
0.74 |
0.75 |
0.67 |
稀释每股收益 |
0.32 |
0.74 |
0.75 |
0.67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7,739,254.64 |
111,006,431.01 |
104,528,731.84 |
72,021,541.9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739,254.64 |
111,006,431.01 |
104,528,731.84 |
72,021,541.9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合并利润表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 |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任职单位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
王桂波 |
董事长 |
新郎希努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
发行人控股股东 |
新郎国际董事 |
发行人股东 |
山东新郎董事长 |
同一控股股东 |
欧美尔家居董事长 |
同一控股股东 |
密州宾馆董事 |
同一控股股东 |
意大利普兰尼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东欧美尔酒店有限公司董事 |
同一控股股东 |
王金玲 |
董事 |
新郎希努尔集团董事、总经理 |
发行人控股股东 |
山东新郎董事、总经理 |
同一控股股东 |
欧美尔家居董事 |
同一控股股东 |
密州宾馆董事 |
同一控股股东 |
山东欧美尔酒店有限公司董事 |
同一控股股东 |
张祚岩 |
董事 |
新郎希努尔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发行人控股股东 |
欧美尔家居总经理 |
同一控股股东 |
新郎国际董事 |
发行人股东 |
山东新郎董事 |
同一控股股东 |
密州宾馆监事会主席 |
同一控股股东 |
意大利普兰尼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陈玉剑 |
董事兼总经理 |
无兼职情况 |
- |
管艳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新郎希努尔集团董事 |
发行人控股股东 |
密州宾馆监事 |
同一控股股东 |
山东欧美尔酒店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同一控股股东 |
张国立 |
独立董事 |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院长 |
无关联关系 |
蒋衡杰 |
独立董事 |
中国服装协会常务副会长 |
无关联关系 |
张翠兰 |
独立董事 |
山东瑞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
无关联关系 |
范洪义 |
独立董事 |
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无关联关系 |
邬铁基 |
监事会主席 |
新郎希努尔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
发行人控股股东 |
王新宏 |
股东代表监事 |
新郎希努尔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
发行人控股股东 |
王金刚 |
职工代表监事 |
无兼职情况 |
- |
王培灵 |
副总经理 |
无兼职情况 |
- |
王辉 |
副总经理 |
新郎希努尔集团监事 |
发行人控股股东 |
赵雪峰 |
副总经理 |
无兼职情况 |
- |
王润田 |
董事会秘书 |
无兼职情况 |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下转A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