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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1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武汉铁路局签订了200-250公里速度级动车组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约34亿元人民币。预计2010年10月开始交付,2011年1月全部交付完毕。
上述合同额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09年营业收入的7.3%。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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