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接到本公司股东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昌高新")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南昌高新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万股和400万股分别于2010年8月16日和9月7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5%。
截止2010年9月14日,南昌高新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01,35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81%,其中300万股进行了质押,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7%。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