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议,本公司向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特股份")提供总限额不超过5亿元的贷款担保,并根据其实际需求由公司核准其贷款计划。
本公司于近日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就其向金特股份提供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特股份")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住所:新疆和静县铁尔曼区
4、法定代表人:程爱民
5、注册资本:陆亿元人民币
6、营业执照注册号:652800060000033
7、设立时间:2003年11月10日
8、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钢、铁、水泥、玻璃的制造与销售;铁矿石开采、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农业种植。
9、与本公司关系:金特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8%。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金特股份总资产为253,015.40万元,总负债156,411.12万元,净资产为95,037.89万元;201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20,740.42万元,营业利润11,266.74万元,净利润8,659.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贷款银行对金特股份的最新信用评级:AA级
三、此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一年
3.贷款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4.被担保公司: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担保形式:银行贷款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鉴于金特股份近几年以自有资金进行了一系列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其营运资金日趋紧张。随着其一系列技改项目的竣工投产,今后一段时间内其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尚难以缓解,为此本公司拟向其提供总限额不超过5亿元的贷款担保,并根据其实际需求由公司核准其贷款计划。
金特股份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公司为金特股份贷款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2、反担保情况
金特股份除本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为:上海坤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3,1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861%;河南省信阳市长乐钢铁有限公司出资2,45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95%;株洲市酒埠江特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青海创安有限公司出资3,86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47%;福州卓胜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出资6,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333%;佛山市金特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5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27%;广西南宁丰茂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37%。以上股东均以其所持有的股权向本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因此,公司本次担保相对公平和对等。
涉及反担保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全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1%。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