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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
2010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0〕501 号),对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玉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无异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有关规定,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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