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2010-036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交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15日上午9时在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9832.38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2.02万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英明副董事长兼总裁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的报告》
表决结果:29761.9047万股同意,70.48万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股数99.76%。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海航易生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的报告》
表决结果:29832.3847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股数100%。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海南海航航空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和销售代理协议的报告》
表决结果:29832.3847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股数100%。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国浩律师事务所施念清、陈一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2010-037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更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