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0-020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大连百年汇豪生酒店四楼董事会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德群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42,6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赞成42,6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议案》
赞成42,6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一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律师名称:许航、屠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0-021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30号文核准,于2010年6月30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8.98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7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浩华验字【2010】第66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于2010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获得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发行前的5000万元变更为6700万元,公司类型由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其他项目未变化。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