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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分红公告

  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12日在南宁市滨湖路36号8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数为82,673,8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9.4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公司2009年度分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按照每股0.0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发放2009年度分红款。

  2、采取划款至股东持有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下称分红派息卡)和直接发放现金两种方式进行分红:

  ①凡持有分红派息卡的股东,可以凭卡在交通银行的各网点领取分红款;

  ②未办理分红派息卡的股东和持有公司原始股权证尚未到公司登记的股东,可凭有效证件到公司领取分红款。

  法人股东领取分红款,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持股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指定付款账户函等向公司申请办理。外地单位股东,也可以采取邮递前述材料原件到公司申请办理的方式领取分红款。

  自然人股东领取分红款,须持有效持股证明、股东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还须出具股东的授权委托书、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发放自然人股东的分红款时,公司将依法代扣分红款的20%的个人所得税。

  4、分红时间:自2010年9月28日起实施分红。

  5、公司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38-2号泰安大厦18楼。

  邮政编码:530022

  电话:0771-5887249

  联系人:贺锦宁

  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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