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0年9月10日-14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次级债券人民币220亿元。本次次级债券是在已批准额度内循环发行,用于替换2005年发行的次级债券赎回部分。
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包括两个品种:
品种一(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8亿元,票面年利率为3.90%,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品种二(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62亿元,票面年利率为4.10%,在第10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本次次级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附属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