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7月23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10年7月27日公告《江苏国泰:关于增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0年9月15日,华荣公司上述增资事项实施完成,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05920021公司变更[2010]第09100001号)。本次增资实施完成后,华荣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6,2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9,294.908255万元人民币,具体股权结构如下(由于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导致各股东股权比例合计为99.99999%):
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 | 出资额 |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 73,372,500 | 78.93838% |
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 8,644,500 | 9.30025% |
郭军 | 3,254,998 | 3.50191% |
其他19名自然人 | 7,677,084.55 | 8.25945% |
合计 | 92,949,082.55 | 99.99999% |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