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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9月15日收到陈冠标先生(非职工监事)的书面辞呈,其本人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陈冠标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陈冠标先生的辞职于公司收到其书面辞职报告时生效。陈冠标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职,监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公司监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尽快提名新的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增补一名监事。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9月16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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