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0-3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也未增减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17日上午10点;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孙杰。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93,558,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5.12%。

  二、提案审议情况

  1、表决方式:记名投票

  2、提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93,558,3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

  (2)表决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议案》(同意93,558,3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9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姓名:胡旻华 律师姓名:齐群 孙健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0-3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17日下午1点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杰主持,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3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徐朋业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决议。

  附件: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朋业 男 汉族 34岁 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硕士学位,毕业于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曾任沈阳东宇集团主管会计、沈阳东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圣达热力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徐朋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没有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000692)股票。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