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0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再次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0年9 月2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等。
6、注意事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提案名称: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2010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敬请公司股东查阅。 |
三、会议登记方法 |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 |
四、其他事项 |
1.会议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五、授权委托书 |
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股东账户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权限和委托日期。 |
六、参与网络投票程序 |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0 年9 月27 日15:00 至2010 年9 月28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特此通知。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17日
序号 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
1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